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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已实施完毕的“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3,480,501.8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占该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0.59%;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9 号)文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3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0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5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971,447.00(含税)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1,598,553.00元。2017年3月2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5-00006号)验证,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1、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募集资金历次变更情况

  (1) “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立项较早,公司北方地区市场开拓情况不及预期。为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2020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及延期的议案》,“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5,040.00万元,继续在位于河南省鹤壁市东杨工业区的鹤国用(2013)第0246号地块(简称“A地块”)实施,调减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的建设。

  (2) “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立项较早,近年来受我国电梯市场规模增速趋缓等因素影响,公司零部件自产的规模经济效应难以有效发挥。为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2020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及延期的议案》,终止“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8,654.14万元用于支付购买青皇工业区新地块的款项及相关税费,结余部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 “电梯生产扩建改造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的议案》,同意终止“电梯生产扩建改造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同意变更“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的投资预算并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由原计划投资 18,422 万元调整至 25,128.58 万元。优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同意了以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决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募集资金预计结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一) 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

  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资金1,348.0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在结余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

  三、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在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已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结项,并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48.0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占该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0.59%;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并批准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的运用更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快意电梯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4-023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类

  

  ?二、利润表类

  

  三、现金流量表类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罗爱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霍海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成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罗爱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霍海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成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3-021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亲自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爱文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4-022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意电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快意电梯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9 号)文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37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0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5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971,447.00(含税)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1,598,553.00元。2017年3月2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5-00006号)验证,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

  (二)公司募集资金历次变更情况

  1、“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立项较早,公司北方地区市场开拓情况不及预期。为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2020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及延期的议案》,“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5,040.00万元,继续在位于河南省鹤壁市东杨工业区的鹤国用(2013)第0246号地块(简称“A地块”)实施,调减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的建设。

  2、“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立项较早,近年来受我国电梯市场规模增速趋缓等因素影响,公司零部件自产的规模经济效应难以有效发挥。为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2020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及延期的议案》,终止“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8,654.14 万元用于支付购买青皇工业区新地块的款项及相关税费,结余部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电梯生产扩建改造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的议案》,同意终止“电梯生产扩建改造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同意变更“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的投资预算并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由原计划投资 18,422 万元调整至 25,128.58 万元。优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同意了以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决议。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预计结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一) 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

  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资金1,348.0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在结余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

  四、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在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已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结项,并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48.0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占该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0.59%;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快意电梯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冯  颂                         陈  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同时对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董事会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六条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提名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2/3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对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管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检查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四)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其他应由召集人履行的职责。

  第十二条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提名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认为提名委员会的建议不当的情况下,应采纳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有需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四章  会议召集、召开与通知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需召开,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公司原则上应在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特殊情况下经全体委员同意后除外。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送达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

  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己收到会议通知。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 会议期限;

  (三) 事由及议题;

  (四) 发出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五章  表决程序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二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会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2次无正当事由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可以罢免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提名委员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二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应根据具体开会情况披露提名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形成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少于10年。

  第三十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有关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对本规则进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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