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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通信网”和“数字屏”为核心业务发展战略,前瞻布局高通量卫星和5G融合通信,以福建为中心,辐射全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打造融合卫星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应急通信及海洋经济运营为一体的通信网。公司依托拥有全球领先的智能显示主板研发制造能力,打造以高度定制化屏显终端为“容器”,搭载海量应用加自由定制智慧云屏系统的达华数字屏,并凭借“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实力以及掌握的各种前沿数字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先进的终端+系统应用产品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达华智能: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郭世亮先生、黄启清先生、罗铁坚先生、蒋青云先生、梅慎实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966,560,230.8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202,215.01元。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966,560,230.8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202,215.01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具备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管理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管控提供有力保障。从整体上看,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完整、合理、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公司将进一步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持续强化内控制度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及《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梅慎实、黄启清、罗铁坚、蒋青云、郭世亮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同时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制定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在 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修订<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9月4日施行的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现修订《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公司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将于新制度生效的同时自行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修订《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将于新制度生效的同时自行废止。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修订《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将于新制度生效的同时自行废止。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修订《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将于新制度生效的同时自行废止。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修订《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将于新制度生效的同时自行废止。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案》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调整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后,陈融圣先生不再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曾忠诚先生不再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他委员保持不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郭世亮先生;委员:独立董事黄启清先生、独立董事梅慎实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罗铁坚先生;委员:独立董事郭世亮先生、独立董事蒋青云先生。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

  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定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董事曾忠诚先生为公司总裁,需回避表决,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联委员曾忠诚先生回避表决,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2024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水平,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月度津贴为5,000元调整为8,000元(税前收入,每月发放)。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个问题进行了明确。解释17号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互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460,000万元,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前述担保事项包括为融资及项下债务、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等方式,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0,000万元。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年度已审议但未实际签署使用的担保额度同时失效。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刊登在 2024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以上担保有效期一年,公司免于向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280.85万元。

  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曾忠诚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曾忠诚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曾忠诚先生回避表决,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出具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六、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38,408,543.49元,实收股本总额1,147,094,53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七、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9、13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曾忠诚先生需回避表决,议案8、1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gaoli@twh.com.cn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其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为法人的,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主持,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966,560,230.8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202,215.01元。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966,560,230.8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202,215.01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公司2023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同时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刊登在 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2024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监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因此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允价值变动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个问题进行了明确。解释17号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38,408,543.49元,实收股本总额1,147,094,53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38,408,543.49元,实收股本总额1,147,094,53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1、以前年度老旧产业产生较大的亏损,近几年公司围绕“一网一屏”战略转型深耕,优化产业配置,关停并转老旧产业,目前对损益影响的水位已处低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誉及其他资产计提减值。

  3、以前年度投资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造成较大的影响。

  4、以前年度公司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成本高企,导致财务费用支出较大。

  5、公司聚焦“一网一屏”战略,持续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投入,暂时影响了利润。

  三、 采取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加强合同风险管理、客户信用管理、账期管理等风控重点工作,通过架构调整及资源整合优化等方式实现公司降本增效。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过程控制,努力改善公司现金流,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公司内控体系水平与能力,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2、公司聚焦经营本质,提升经营能力,并以“海联网”和“数字屏”为核心业务基点,着力打造“一网一屏”产业生态,整合分子公司各自行业的渠道优势,加大卫星互联网服务及产品、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的推广力度,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战略成功转型的目标。

  3、合理调整贷款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使资金流动性形成良性循环。调整子公司与部门的组织架构,进行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费用。联合所有子公司的技术力量,科学地配置研发能力,形成有效的研发成果。

  四、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93年,2013年11月04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上年度(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3、业务规模。上年度(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审计公司家数共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简历)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田书伟,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技术咨询),2020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凯,202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1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受到0次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2023年度审计总费用为150万元,其中包含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2、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调整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后,陈融圣先生不再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曾忠诚先生不再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郭世亮先生;委员:独立董事黄启清先生、独立董事梅慎实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罗铁坚先生;委员:独立董事郭世亮先生、独立董事蒋青云先生。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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