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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 人员信息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是李尊农先生,截至2022年末,中兴华拥有合伙人170名、注册会计师83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3名。

  3. 业务规模

  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2,011.50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本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1次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 人员信息

  (1)田书伟(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田书伟,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技术咨询),2020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年起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汪明卉(项目拟签字合伙人)

  汪明卉,2006年5月–2015年10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5年11月–2017年2月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青鸟消防、兆易创新、唯捷创芯、京沪高铁。

  (3)张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洋,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 审计收费

  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分别为人民币80万元和20万元,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中兴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洪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跃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成林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洪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跃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成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洪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跃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成林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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