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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冰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冰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邢冰黎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1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07,276.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8,530,181.99元,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48,822,905.71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005,848.52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5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一)2024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非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津贴为4.8万元/年(税前)。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决策程序与确定依据支付。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其为公司履职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9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

  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2023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1年。由公司对该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以上担保由南京凌云股东南京邺彤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邺彤”)按照其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为对应的债务金额提供反担保。以上担保与反担保均未收取担保费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1年8月23日

  3、注册资本:10,001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雨花路47号

  5、法定代表人:袁训明

  6、经营范围:公路、交通工程技术开发;通信及监控系统工程、网络工程、交通、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系统软件开发、应用、销售;计算机及配件、交通运输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智能化监控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销售;机电产品销售、安装。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京凌云资产总额31,194.56万元,负债总额22,570.9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570.9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1,578.10万元,净资产8,623.5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719.08万元,利润总额417.12万元,净利润333.7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南京凌云资产总额27,296.58万元,负债总额18,500.9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500.9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1,578.10万元,净资产8,795.62万元,2024年1-3月南京凌云实现营业收入1,778.97万元,利润总额229.41万元,净利润172.06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关系:南京凌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南京凌云71.99%股权。

  9、经查询,南京凌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内容

  公司拟与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为南京凌云向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保证合同内容

  公司拟与南京邺彤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及方式:南京邺彤同意并确认以担保人的身份按照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对应的债务金额向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2、担保期限:公司与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拟签署的担保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生效条件:合同经南京邺彤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和执行事务合伙人私章)、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凌云71.99%的股权,本次对南京凌云的担保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南京凌云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南京凌云的股东南京邺彤持有其28.01%的股权。公司为南京凌云向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的担保由南京邺彤按照其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为对应的债务金额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2,500万元,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43%。公司实际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82.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3%,无任何逾期担保。本次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7%。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3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5,848.52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95,394,752.28元,实收股本393,12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3年,公司智慧专网领域业务受市场竞争加剧、市场供应原料价格上涨及劳务成本增加、行业发展形势等影响,导致业务收入及毛利减少。同时,尽管公司2023年度实施降本增效、大幅削减成本,但期间费用减少幅度未能抵消毛利减少带来的影响,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公司2023年度亏损。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2024年,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国家关于智慧专网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公司在智慧电网和智慧交通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工程经验,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另外,公司将积极拓展农牧领域及生物纤维素基材领域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1、稳步发展智慧专网业务,积极拓展农牧领域及生物纤维素基材领域业务,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智慧专网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键桥华能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键桥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根据电力行业市场需求,公司力争扩大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集中采购市场份额;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及解决方案,确保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寻求与电力行业头部企业的深度合作,共同开拓电力行业客户;增强销售团队建设,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优质服务,增加客户满意度。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足高速公路机电建设和交通智能化领域,根据行业发展的趋势,不断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先进科技为手段,提升公司机电集成技术水平;立足江苏地区,并力争扩大外省市场份额;持续推进技术开发与产品应用融合,力求向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与集成服务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和优质的服务。同时,在轨道交通行业领域,继续执行前期中标项目,做好历史中标项目的收尾工作。公司将不断完善产品研发体系,深入挖掘行业用户需求,执行高效的交付、服务体系,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力争实现智慧专网业务整体盈利能力的稳定。

  农牧领域,2024年度公司将继续利用自身资产及资源优势推动业务开展,除继续从事具有优势的小麦轮换业务以外,将根据市场情况增加经营品种,优化粮食供应链,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和资源整合机制,同时,加强与国内粮食相关企业的合作,共同开拓国内市场,提升竞争力,实现稳健及可持续化发展。

  生物纤维素基材领域,目前,公司所从事的生物纤维素基材业务属于合成生物学产业的下游,主要为应用层面,利用合成生物底层技术开发下游广泛应用领域。2024年度公司将积极开拓市场,深入研究市场需求和趋势,加强品牌建设和营销推广,寻求与相关行业的合作伙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同时,积极探索生物纤维素基材的多种应用,包括医疗敷料等领域,并通过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进行上游菌种的改造与优化,提高生物纤维素基材生产的技术水平和效率,不断开发和生产高品质的生物纤维素基材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并推动行业发展,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低碳环保,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持续降本增效,提升经营水平

  在2023年度精益管理奠定的良好基础上,2024年度公司将持续施行降本增效,做好预算管理,加强财务开支的审核,杜绝不合理开支;同时,优化采购供应流程和结算体系,降低公司营业成本;以各种方式拓展公司盈利空间,持续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力争实现净利润等经济效益指标的稳步增长。

  3、强化内控建设,实现稳健运营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司三会一层运作。通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报告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风险和关键问题,监督促进各层级公司及内设机构建立完善制度流程,并持续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贯宣和执行,构建审计监督长效机制,保证公司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721.57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30.74万元。公司2023年计提、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分三阶段按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计量损失准备。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可在原已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合计692.34万元,收回或转回502.04万元,计入本期损益的金额为190.30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23万元,转回28.70万元,计入本期损益的金额为0.53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21.57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30.74万元,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90.83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导致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89.01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9.01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的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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