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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9日,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新富先生提交的《关于向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李新富先生持有公司19.40%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案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李新富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9.4%股份的股东李新富先生,在2024年4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新富先生提交的《关于向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李新富先生持有公司19.40%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石珠路278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5月13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3~8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4~7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因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9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议案10相关公告于本公告同日在上述披露媒体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关联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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