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含有铝材、马口铁等大宗商品。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同时为满足客户锁定原材料价格与售价对锁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铝材、马口铁等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铝材、马口铁等商品期货合约。公司使用境内期货、掉期和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以降低业务风险管理成本和提高期现业务管理效率。
(3)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境内期货交易所。
(4)交易金额: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4年度开展生产主要原材料铝材、马口铁等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铝材、马口铁等大宗商品,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含有铝材、马口铁等大宗商品。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同时为满足客户锁定原材料价格与售价对锁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铝材、马口铁等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敞口基于原材料预购及产成品预售的数量、交易期限进行测算,以具体业务合同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风险敞口相匹配,原则上套保比例不超过总敞口的80%。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2、交易金额
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最高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在中国境内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铝材、马口铁等商品期货合约。公司使用境内期货、掉期和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以降低业务风险管理成本和提高期现业务管理效率。
4、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及子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将建立“安全、快捷”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流畅运行。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4号)核准,公司以每股人民币5.19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3,737,9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45,999,955.31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6,542,435.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2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2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1年3月8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暂缓实施“昇兴股份泉州分公司两片罐制罐生产线技改增线项目”的投资建设,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23,000.00万元,用于新增的“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制罐-灌装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昇兴太平洋(武汉)包装有限公司两片罐制罐生产线技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上述事项参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南曲靖灌装及制罐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云南项目”或“该项目”),并将云南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364.1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参见于2022年6月23日、7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余额为2,775.18万元。其中,因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600万元。截至2024年4月10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5,6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近期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可以一定程度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根据公司测算,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45%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86.25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相关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五、 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昇兴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昇兴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林永保先生,财务总监王炜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嘉屹先生,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保荐代表人陈拓先生。
为了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苏清炼,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周登田,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质量复核人(拟):吴莉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清炼、周登田、项目质量复核人吴莉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
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追溯调整的背景情况
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太平洋制罐(北京)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30,062万元,收购太平洋制罐(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太平洋”)持有的太平洋制罐(北京)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升兴(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技”)全部股权。公司已于2023年2月与福州太平洋完成上述股权交易。
二、 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福州太平洋、北京科技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昇兴控股有限公司控制,因此公司对北京科技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故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 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需对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12月的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一) 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如下:
(二) 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三) 对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更具可比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五、 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六、 备查文件
1、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