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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4-031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4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4年4月29日在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韦斌、董事徐培富、董事周士捷、独立董事胡仁昱通过腾讯线上会议方式参加,董事丁敏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邵松长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一致审核通过,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公司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贸易拓展,同意重新组建融合发展部为公司一级部门,负责落实公司战略部署,拓展业务生态,做精做实做大贸易板块。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晓峰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者起诉索赔案件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计460名自然人和1家公司(185起案件)均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3,981,600.248 元(原为98,749,567.889 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185起案件审理和判决情况如下:

  185起(460名自然人和1家公司)案件法院已判决,起诉金额合计53,981,600.248元(原为98,749,567.889 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判决金额合计32,261,891.890 元(不含诉讼费)。185起案件均已生效,公司已履行184起,合计赔付32,111,290.9元。还有1起案件已生效但未到履行截止日。另公司已承担185起案件诉讼费500,339.54 元。

  2.公司租入资产事项

  基于盘活资产,提高使用效率的目的,公司拟将现有办公场地整体出租,并租入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办公场所。2024年3月,公司与浙江中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置业)签订《租赁合同》,中大置业将其有权转租的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109号物业【不动产权证证书编号为浙(2021)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260898号)】部分楼层出租给公司经营办公之用,公司承租面积为4,027.24平方米,承租房产证楼层1楼部分、2楼、9-12楼,租赁期限为9.5+5年,按照承租面积计算租金,前2.5年的租金为330万元/年(含税),此后每三年递增12万元/年。(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25)

  3.业务诉讼进展

  2010年12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香溢担保以自有资金分别委托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吴山支行(后更名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吴山支行)向大宋集团发放贷款2,000万元、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6月7日,后展期至2011年9月7日,借款利息为18%/年。宋行标、宋美丽、冯光富、甘明亚、冯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大宋集团未能按时归还借款。2013年6月6日,香溢金联、香溢担保向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12月24日,香溢金联和香溢担保分别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年6月,香溢金联、香溢担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通过公开信息,公司获悉大宋集团已被其他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并指定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担任大宋集团联合管理人。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确定相应债权、汇报破产财产等;确认香溢金联优先债权为3,035万元、香溢担保优先债权为4,555万元。自2021年6月始,抵押物上阳明华都园西区住宅陆续拍卖成交。2021年12月24日,香溢金联和香溢担保各收到10万元分配款。2022年6月7日,香溢金联和香溢担保分别收到分配款70万元、230万元。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浙江大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23年5月5日,香溢金联和香溢担保分别收到管理人支付的破产财产分配款345.14万元、1,106.27万元,完成第一次分配。

  2024年4月10日,香溢金联和香溢担保分别收到管理人支付的破产财产分配款100万元、300万元。(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3-023、2013-052、2020-043、2022-036、2023-027、2024-028)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峰先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峰先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峰先生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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