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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17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74号)。根据该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等规定尚未补贴的,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贴;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再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具体办法另行明确。

  2024年3月29日,财政部向社会公开征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该征求意见稿称,中央财政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发展,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回收处理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 微型计算机等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可以给予支持;对2024年及以后年度开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国家财政部公布的202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显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2024年度预算75亿元,和以往年度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支出预算相比,此项预算金额大幅提高。

  基于以上情况,为保持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公司按照上年度的会计处理办法进行本报告期的收入确认,后续将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和规定与要求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邢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跃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邢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跃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邢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跃伟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4-02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专人送达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宏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董事张海航先生、徐铁城先生因临时有其他公务安排以专人送达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收购中再资环(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商誉截止2023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收购中再资环(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因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邢宏伟先生和徐铁城先生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上述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事项。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622,798.5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80,689,791.56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9,066,993.0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九、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关于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因原有授信额度到期以及新增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及下属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同意:

  ㈠公司及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再生有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湖北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等下属全资企业,以及控股子公司云南巨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下属企业),2024年度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并在额度内开展融资业务。

  ㈡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具体授信额度、授信银行、授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依据各自的需求进行调整,并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和下属企业包括新设立全资和控股企业,均可在上述预计的授信额度内分配使用。

  ㈢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公司及下属企业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㈣办理上述总额度内授信协议项下相关融资业务时,授权公司及下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融资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原有授信担保额度到期、自身授信规模增加及经营发展的需求,同意:

  ㈠公司2024年度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全资和控股企业申请办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

  ㈡对上述各主体之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循环使用。

  ㈢上述担保协议的具体担保额度、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各主体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㈣办理上述总额度内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总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预计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十五、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前提条件下,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

  十六、通过《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存在结算、存贷款业务关系,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余额应符合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监管要求;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融资服务;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日起开始计算36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邢宏伟先生、徐铁城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上述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

  十七、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24-02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

  ●关联人回避事宜: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邢宏伟先生、徐铁城先生按规定进行了回避。

  ●该事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或本公司: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中再生: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供销集团: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㈠概述

  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该协议有效期36个月。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再生的控股股东即实际控制人供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邢宏伟先生是中再生的董事长,董事徐铁城先生是中再生的常务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对该事项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邢宏伟先生、徐铁城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㈡2023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限额(每日最高存款结余)为人民币5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限额(每日最高贷款结余)为人民币5亿元。

  2023年,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了存款、结算等相关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0元,年内存款实际执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2023年在财务公司无贷款。

  二、关联方介绍

  ㈠名称: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882799490

  ㈢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㈣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C座7层

  ㈤法定代表人:庄学能

  ㈥注册资本:50,000万元

  ㈦成立时间:2014年2月21日

  ㈧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㈨关联关系:财务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供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㈠金融服务原则

  ⒈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⒉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本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㈡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

  ⒈存款服务:

  ⑴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⑵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余额应符合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监管要求。

  ⑶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⑷财务公司确保本公司存入资金的安全;

  ⑸财务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向本公司支付存款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⑹因财务公司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财务公司应进行全额补偿,同时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⒉结算服务:

  ⑴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指令为本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⑵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免费为本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⑶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本公司支付需求。

  ⒊信贷服务:

  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本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

  ⑵在合法合规且满足财务公司内部授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上述约定的业务种类,额度有效期为1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内的单笔业务合同期限可晚于额度有效期到期日。

  ⑶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信贷服务利率/费率,不高于本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费率。

  ⑷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独立协议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⒋其他金融服务:

  ⑴财务公司将按本公司的要求,向本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

  ⑵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独立协议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⑶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㈢协议的生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且公司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36个月,自2024年8月13日起开始计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㈠财务公司受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财务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风险相对可控。

  ㈡本次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增加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业务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上述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田晖女士、文高连先生和陈昊奎先生共同对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财务公司作为供销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对公司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能为公司提供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对本交易事项表示同意;该事项应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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