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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2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 11: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玉洁女士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281,493,856.79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5,802,867.0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1,067,039.06元,加上年初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211,974,560.25元,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7,777,427.29元。

  鉴于本公司2023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1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外地股东可用通讯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8日、1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时间:半天

  2、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编:100070

  5、联系人:赵权

  6、联系电话:010-83681321

  7、电子邮箱:zhaoquan@dpc.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2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281,493,856.79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5,802,867.0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1,067,039.06元,加上年初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211,974,560.25元,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7,777,427.29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且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以及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405                                公司简称:动力源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281,493,856.79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5,802,867.0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1,067,039.06元,加上年初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211,974,560.25元,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7,777,427.29元。

  鉴于本公司2023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与趋势”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方向由数据通信行业逐渐拓展至绿色出行、新能源的电能转换与能源利用,并形成了以数据通信、绿色出行、新能源业务为核心的三大核心业务,实现了公司的业务多元化转型。面对技术加速迭代、行业竞争激烈、复杂的国际关系,公司秉承“聚焦主业”这一核心战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在相关领域中为客户提供从产品到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完整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业板块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0,265,538.79元,营业利润-272,793,835.34元,利润总额-277,942,579.9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5,802,867.04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67,146,405.18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2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四) 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 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 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 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 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 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10、 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三、 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时间,且须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2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新修订的法规文件,结合《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共计12项。

  一、本次拟修订制度目录

  

  上述《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修订待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方可正式生效。

  二、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2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10:3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王新生、杜彬,独立董事季桥龙、许国艺、李志华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281,493,856.79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5,802,867.0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1,067,039.06元,加上年初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211,974,560.25元,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7,777,427.29元。

  鉴于本公司2023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制定相关细则和制度。

  本次修订、制定的相关制度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审议的制度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及相关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4-03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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