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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TCL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14,935,302元。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617,327,6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6,416,054,277元,减去计提盈余公积人民币161,732,765元,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871,649,164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4月28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18,779,080,767股(如权益分派时公司存在回购库存股,则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分派)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502,326,461.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结果为准。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沈浩平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沈浩平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沈浩平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成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与深圳聚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八、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过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基于公司适用现行规范性文件中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优化审核安排,可就一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合并编制申请文件并统一申报。

  为及时把握市场时机,提高发行效率,公司拟统一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额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主体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债券品种及方式

  本次申请注册债券额度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专项公司债券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公司将按照优化审核安排的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具体债券品种以每期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注册额度

  注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每期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债券期限

  单笔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具体的票面利率及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募集资金用途

  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每期债券发行文件中明确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每期债券拟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获准发行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批复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担保方式

  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偿债保障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适用),采取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暂缓重大对外投资和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等措施,保障债务偿付。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上市场所

  在每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每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特殊发行条款

  每期债券发行涉及的特殊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利率确定和调整方式等与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的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债券品种的发行条款以每期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4、关于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发行效率,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制定、调整及实施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每期债券的具体发行安排(包括各期发行的规模等)、发行条款、发行债券品种、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评级安排、募集资金用途、担保安排、上市交易场所、托管安排、质押式回购安排、偿债保障安排、是否设置特殊条款及特殊条款具体内容等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办理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发行与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5)办理公司债券申请、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相关事宜;

  (6)决定聘请参与公司债券的必要的中介机构;

  (7)办理与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之日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需对上述1-15项逐项进行表决。

  二十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二十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Moka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21-2023年业绩实现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王成先生、赵军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Moka International Limited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转让方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76,000万元。若经审计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转让方需以现金方式向受让方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各方同意将超出部分金额的50%作为转让方的超额业绩奖励。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大华核字[2024]0011007856号),标的公司2021-2023年合计实现净利润148,097万元,大于承诺的净利润76,000万元。根据约定受让方应以现金方式将该部分超额业绩奖励36,048.5万元支付给转让方。本次业绩奖励支付不影响公司2021-2023年已披露业绩及未来各期业绩。

  二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干勇先生、陈十一先生、万良勇先生、刘薰词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六、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现根据公司治理需要,拟进一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经公司股东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东生、张佐腾、林枫、沈浩平、赵军、廖骞。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非独立董事方自动卸任。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待公司董事会审核无异议后,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十九、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经公司股东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李、万良勇、王利祥。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独立董事方自动卸任。

  独立董事候选人待公司董事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十、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第八届董事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二)适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正式任职当日起至实际任期届满。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

  1、执行董事薪酬:因执行董事已在公司领取薪酬,故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根据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2、非执行董事津贴:人民币160,000元每年(含税);

  3、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为160,000元每年(含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津贴为200,000元每年(含税)。

  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说明

  1、上述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津贴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津贴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的董事的津贴按照本方案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相关事项审议需要,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2楼202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5、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6、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东生先生,TCL创始人,现任TCL科技董事长、CEO;中共十六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第十三届和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中国制造业创新联盟首任理事长,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名誉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华南理工大学校友总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理事会理事,武汉大学客座教授,北京理工大学名誉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李东生先生持有TCL科技股票897,158,453股,持股比例4.78%,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东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佐腾先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位。现任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惠州产业投资发展母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建行惠州市分行公司与机构业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惠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法规科)主任、社会事务科科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佐腾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佐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枫先生,198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就职于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2013年2月至2016年5月,任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项目主管、副部长;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任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至今任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林枫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浩平先生,TCL科技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沈浩平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浩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军先生,1972年11月出生,陕西省咸阳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毕业后,曾担任天马微电子集团副总裁,现任TCL科技高级副总裁、TCL华星首席执行官。199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职于天马微电子集团,先后任前工序工程师、质量部副经理、制造及质量总监、副总经理、助理总裁兼采购中心及质量中心总经理、副总裁。2018年5月至2019年10月,加入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2019年10月至2021年2月,担任TCL科技副总裁、TCL华星高级副总裁、TCL华星大尺寸事业群总经理兼TV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7月30日,荣获新时代“深圳百名创新奋斗者”。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担任TCL华星首席运营官,主持华星全面工作。2022年12月至今,担任TCL科技高级副总裁、TCL华星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公告日,赵军先生持有TCL科技股票942,854股,持股比例0.01%,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廖骞先生,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6年8月至2014年2月在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从事香港与大陆的投资银行业务。2014年3月加入TCL科技,主管公司战略规划、战略投资及境内外资本市场相关工作。廖骞先生同时担任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显光电技术控股有限公司(0334.HK)董事长;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603712.SH)副董事长以及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29.SZ)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廖骞先生持有TCL科技股票1,289,075股,持股比例0.01%,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廖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李先生,男,汉族,197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九三学社社员,讲席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教员,哈佛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现任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商学院代理院长,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318.SH)独立董事等职务。金李先生是九三学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常委,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金李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金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万良勇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国家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超声电子等多家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万良勇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万良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利祥先生,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光电高分子合成化学与功能调控研究,2009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007和2012年分别获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目前担任中国化学会有机固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Chinese J. Polymer Science》和《化学学报》副主编,《高分子学报》、《Aggregate》、《Giant》等杂志编委,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王利祥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利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2:00;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2楼202会议室;

  9、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3、议案1.00至议案3.00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9.00至议案12.00涉及关联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15.00、16.00、17.00、18.00、19.00、20.00、2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资本市场部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10楼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邮政编码:5180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10楼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邮政编码:518055

  电话:0755-33311668

  电子邮箱:ir@tcl.com

  联系人:段心仪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5、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00。

  2、投票简称:TCL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14,935,302元。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617,327,65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6,416,054,277 元,减去计提盈余公积人民币161,732,765元,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871,649,164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4月28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18,779,080,767股(如权益分派时公司存在回购库存股,则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分派)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502,326,461.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结果为准。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同意该预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经公司股东提名,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吴志明、庄伟东。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八届监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第八届监事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二)适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正式任职当日起至实际任期届满。

  (三)监事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

  1、监事会主席津贴为人民币160,000元每年(含税);

  2、股东代表监事津贴为人民币100,000元每年(含税);

  3、职工代表监事因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股东代表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等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说明

  1、上述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津贴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津贴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监事的津贴按照本方案执行。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志明先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中共党员,2008年7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金融系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2008年7月至2021年9月历任建行惠州市分行对公信贷经理、投行产品经理、网点负责人、支行副行长、信贷部门副总经理等岗位,2021年9月起至今现任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门负责人及惠州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志明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志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庄伟东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3年11月至2006年11月在惠东县司法局工作;2006年11月至2011年8月在惠东县委办公室工作;2011年8月至2019年7月在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在时代中国控股集团惠河公司工作;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任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2023年1月起兼任粤财惠普金融(惠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惠州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庄伟东先生未持有TCL科技股票,与TCL科技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庄伟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TCL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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