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海洋”)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2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65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36元,募集资金总额573,91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2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以下简称“烟台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北儿医院(烟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8年5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仁医学”)、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维可”)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科技”)增加为“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全资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部分建设。2018年5月25日,公司及天仁医学、艾维可、生命科技分别与保荐机构和烟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止2024年4月25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由于东方海洋长期未使用该账户,烟台银行将该账户转为了休眠户,休眠户无法正常收支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挪用、司法扣划情况
2018年度公司存在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涉及募集资金专户资金金额292,5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被挪用金额为15,334,000.00元,此外,因公司涉及诉讼,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扣划6,108,150.99元。
(二)被非经营性占用、挪用及司法扣划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莱山区法院作出(2023)鲁0613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重整投资人已经在2023年12月30日前将剩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含全部非经营性占用募集资金的本金及利息)的缺口现金支付至管理人账户。2024年4月25日,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含被司法划扣)、挪用的公司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共计386,635,229.16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含被司法扣划)、挪用公司的募集资金本金和利息已经全部偿还完毕,具体内容参见《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5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6,659,357.02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该资金包括2023年以前归还的挪用募集资金1,556,000.00元及2024年4月25日归还的金额386,635,229.16元合计数。被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司法扣划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经通过管理人账户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被挪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经由质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终止募投项目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北儿医院(烟台)项目”。北儿医院(烟台)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原因
公司本次拟终止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原因主要系:
自2018年以来,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挪用以及国内外经济市场形势低迷等问题影响,导致该募投项目资金短缺,被长期搁置。
随着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市场形势变化,医疗器械行业面临一定降价压力及趋势,体外诊断行业小规模企业与新进入者所面临的竞争局面更加复杂。受公司发展资金制约,募投项目储备的部分产品研发或临床进度受到影响,未能按既有布局及计划推进,因此未能占据先发优势,部分同类竞品先于公司取得产品批文,与募投项目规划的战略目标存在一定差距。
医疗行业景气度与政策环境具有较高的相关性,易受到医疗卫生政策的影响。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省份或地区招标降价、分级诊疗、阳光采购、两票制等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由于募投项目受资金影响导致的搁置时间较长,期间部分产品市场已发生变化,与募投项目规划时的产品布局和市场预期不符。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保障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建设,本次变更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状况,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公司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386,659,357.02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七、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监事会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东方海洋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因此,本保荐机构对东方海洋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此外,保荐机构提请东方海洋针对冻结、休眠状态的募集资金专户制定后续处理计划,尽快恢复募集资金账户的正常使用,后续合法合规地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或安排亦应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以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4)第000381号】,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8,473,938.01元。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4-03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海水苗种繁育、养殖,水产品加工,生物科技,保税仓储物流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和检测服务等业务。2023年,公司继续大力推进海洋产业和大健康产业的共同发展,加快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双轮驱动、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一)海洋事业部
1、海水养殖业务
主要从事海参、名贵鱼类的苗种繁育及生态养殖,海带保种、育种及苗种繁育等业务。其中:海参养殖主要包括开放式海区底播增殖、围堰养殖和池塘养殖等养殖模式;鱼类苗种繁育、养殖及海带苗种繁育采取工厂化养殖模式。特别是在海参和海带保种育种方面,通过与中科院海洋所、中国海洋大学等大院大所的多年深度合作,共同搭建了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功能配套的保种、育种、良种繁育一体化的科研推广平台,各项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不断推出有力支撑和推动了企业和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养殖版块主要产出产品为海带、海参、鱼类苗种,以及海参、商品鱼,销售以鲜销和活销为主,国内市场主要通过经销商、农超对接等多种方式。
2、水产品加工及保税仓储业务
主要包括水产加工产品进出口、胶原蛋白加工、海参加工及保税仓储等,具有经过青岛海关批准的公用型保税仓库及冷藏加工厂的自用型保税仓库、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的进境水产品备案存储冷库,水产品加工能力达58,000吨/年,冷藏能力达80,000吨/次。进出口水产品主要包括冷冻食品、生食产品、调理产品、冷风干燥产品、烧烤产品、裹粉产品、蒸煮产品等多种系列,主要销往日本、韩国、美国及欧盟等国家和地区;胶原蛋白系列产品主要包括胶原蛋白肽、胶原蛋白化妆品;海参系列加工产品包括淡干海参、盐干海参、高压海参、海参肽等。
(二)大健康事业部
报告期内,大健康事业部质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谱生物”)的同型半胱氨酸及其代谢相关物质检测试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取得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25-羟基维生素D检测试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延续注册获证,目前质谱生物累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资质共计55个。报告期内,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维可生物”)包括胃功能检测系列等共计8个产品延续注册获证。目前艾维可生物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欧盟/英国准入资质以及一类产品备案凭证等共计61个。与此同时,数十种自主研发的免疫及质谱诊断产品分别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注册检验、临床试验阶段。
报告期内,大健康事业部艾维可生物和质谱生物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部分产品在国内持续生产并实现销售。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持续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4-03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代行)黄治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审字(2024)第00038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437,233,445.6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0.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9,600,271.35元;基本每股收益0.8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190,507.4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5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707,578,833.2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5.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617,399,975.20元,实现期末净资产转正。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8,473,938.01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建议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公司支付给该所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会在2023年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督,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为此,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会议建议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拟定每人每年6万元,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根据所任职务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经营班子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面对新的国际形势,在各自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规范经营,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建议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定在18-24万元之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会议同意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业务和内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得到有效地执行。
经审计部审慎调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相关制度得到有效地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和信审字(2024)第00038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进行认真自查,符合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及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内控监管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和信专字(2024)第000301号《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3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专字(2024)第000228号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前期为全资子公司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限额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的担保将于2024年6月30日到期,鉴于该公司目前流动资金仍然趋紧,为提高决策效率,使其生产经营有序进行,同意公司自2024年7月1日起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7)。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及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专字(2024)第000230号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38,473,938.01元,实收股本为1,958,946,50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将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需将对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4-03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加及审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顺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8,473,938.01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目前流动资金仍然趋紧,且前期担保将于2024年6月30日到期。为提高决策效率,使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同意公司董事会自2024年7月1日起为该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7)。
九、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4-03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22号《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68,6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3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73,91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截至2018年4月19日止,公司以上募集资金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28号验资报告审验。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566,788,767.40元,其中包含上市发行费用3,520,000.00元,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66,764,346.14元,其中重要支出项目包括: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89,646,4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支出62,654,692.45元、被公司原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292,500,000.00元、被挪用15,334,000.00元、司法划扣金额6,108,150.9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421.26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8年4月26日,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华夏银行烟台莱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5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为“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全资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部分建设。保荐机构就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发表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以及保荐机构补充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5月25日,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冻结相关事项详见本报告“五”。
【注2】由于公司长期未使用该账户,烟台银行将该账户转为了睡眠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二一七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二一七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964.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5月10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对东方海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募投资金到位后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用于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支出合计252,301,092.45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 年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
2018年5月10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认为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合计金额40,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475,222.22元。公司已全部赎回理财产品。
(四)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实缴注册资本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为“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暨向上述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出具了《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事项。
2018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42,000,000.00元、43,500,000.00元、46,500,000.00元,合计132,000,000.00元。2018年5月25日,对于银行存放的上述实缴注册资本,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北儿医院(烟台)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专户冻结问题
(1)东方海洋因未履行民事调解书(2019)鲁02民初128号确定的义务,青岛中泰网络科技公司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海洋仍处于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在中信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601012900801356)以及烟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601050301421008480)。
(2)东方海洋因未履行民事调解书(2019)沪0104民初7638号确定的义务,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海洋仍处于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在华夏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2657000000716337)、中信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601012900801356)以及烟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601050301421008480)。
(3)东方海洋因(2019)苏0117民初4959号票据追偿权纠纷,五台云海镁业有限公司向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海洋仍处于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在华夏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2657000000716337)、中信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601012900801356)以及烟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601050301421008480)。
(二)募集资金专户划扣问题
(1)东方海洋因(2018)鲁0613民初70号民间借款纠纷, 刘建新向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划扣东方海洋在兴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78010100100534502)1,200,000.00元、华夏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2657000000716337)2,720,000.00元。
(2)东方海洋因(2019)粤0304民初5791号合同纠纷,深圳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福田法院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划扣东方海洋在中信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601012900801356)1,886,277.90元。
(3)东方海洋因(2019)皖0104民初1510号合同纠纷,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划扣东方海洋在烟台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601050301421008480)292,413.09元。
(4)东方海洋因(2019)鲁0613民初2482号合同纠纷,绿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划扣东方海洋在兴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78010100100534502)9,460.00元。
(三)募集资金被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募集资金292,500,000.00元。
(四)募集资金被公司挪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挪用募集资金15,334,000.00元。
综上所述,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形。
六、期后事项
(一)归还被占用、挪用及司法扣划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莱山区法院作出(2023)鲁0613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重整投资人已经在2023年12月30日前将剩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含全部非经营性占用募集资金的本金及利息)的缺口现金支付至管理人账户。2024年4月25日,上述被占用、挪用、司法扣划的资金及利息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