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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 重庆君豪大饭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8日

  至2024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 项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4年6月13日9:30-11:30,14:30-16:30

  2、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024年6月13日16:30之前

  (三)登记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大道699号2号楼A区  证券投资部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大道699号2号楼A区

  联系电话:023-61758666转8621

  传真:023-61758011

  联系人:龙俊善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09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蒋仁生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对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睿投资”)

  

  2、 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飞绿竹”)

  

  3、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飞龙科马”)

  

  4、重庆美莱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莱德生物”)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所发生,主要为向关联人智睿投资租赁房屋、购买燃料和动力,向智飞绿竹租赁房屋并接受其提供的劳务、向智飞龙科马提供劳务,向美莱德生物提供土地租赁等。

  (二)定价依据

  相关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并结合市场同类价格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实际购销行为或者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11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向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和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等,总体累计投入进度31.04%。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项目已完成新增20,000L的生物发酵产能,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3.36%;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已经启动,处于规划设计阶段;抗体药物研发项目中,赛立奇单抗(GR1501)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中轴型脊柱关节炎适应症的新药上市申请分别于2023年3月和2024年1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GR1802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已启动III期临床试验;GR1801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入组,其他在研项目均在正常开展中,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7.54%。

  ● 公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安排合理、及时使用,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88元,共募集资金347,283.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9,140.1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XYZH/2023BJAA11B046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相关情况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最长不超过12个月。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签署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收益分配

  公司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6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向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和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项目已完成新增20,000L的生物发酵产能,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3.36%;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已经启动,处于规划设计阶段;抗体药物研发项目中,赛立奇单抗(GR1501)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中轴型脊柱关节炎适应症的新药上市申请分别于2023年3月和2024年1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GR1802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已启动III期临床试验;GR1801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入组,其他在研项目均在正常开展中,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7.54%。剩余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合理安排、及时使用。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同时,适时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回报。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相关产品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目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相关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购买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等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10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翔金泰”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88元,共募集资金347,283.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9,140.14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XYZH/2023BJAA11B046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21,504,851.4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2,280,277,836.43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为人民币823,527.82元,系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法律法规、规范及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协议正常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及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人民币243,314,716.52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人民币2,719,660.37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034,376.89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XYZH/2023BJAA11F0279号《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满足保本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智翔金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翔金泰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智翔金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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