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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13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亦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张亦驰女士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启动续聘程序。

  张亦驰女士(简历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3050986

  传真号码:010-83050986

  电子邮箱:zkywbgs@s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简历:张亦驰女士

  张亦驰女士,1992年8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2014年6月至2018年6月任华夏鑫源(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助理;2020年5月至2022年1月任北京尚普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任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8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亦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14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

  鉴于公司以2023年9月1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0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1,111.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后续资金缴纳、权益登记过程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80万股,根据有关规定按作废处理。因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人数由45人调整为36人,实际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11.5万股调整为631.5万股。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上述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由86,344.75万元变更为86,976.25万元。

  据此,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同步修改《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1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背景

  2023年8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的一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上市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及兼职家数等事项与《管理办法》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和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制度修订为普通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16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17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0,906.3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30,906.37万元超过实收股本总额86,976.25万元的三分之一。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是:

  1、历史遗留事项所致。公司系在A股上市的首家民营餐饮企业,定位为中高端公务、商务宴请并兼顾家庭餐饮,自2012年底开始,高端餐饮行业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餐饮业务整体经营困难,叠加公司债务负担较重及其后续实质违约,公司经营环境持续恶化,收入持续大幅下滑,导致大额亏损。2015年12月底,公司剥离酒楼资产,加大原有餐饮团膳业务的拓展。

  2、在以前年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3、游戏业务发展未及预期。公司2020年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互联网游戏推广及运营业务,引进了专业的游戏买量发行业务团队拓展游戏业务,由于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并且游戏行业迎来政策强监管,2023年,公司存量游戏项目进入衰退期,新引入游戏产品陆续上线发行,产生一定业务收入,但由于新游戏产品处在市场培育期,推广成本较高,导致该业务产生较大亏损。

  4、新能源光伏业务在报告期内处于投资建设期,暂未产生收入。公司积极推进业务转型,紧紧围绕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导向,战略性布局太阳能光伏电池产业,于2022年12月28日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作为N型TOPCON高效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截至2023年底,公司已向中科高邮实缴注册资本1.5亿元,用于工程建设、设备购置、人才招募、产品研发等生产经营事项。鉴于新业务在报告期内处于投资建设期,暂未产生业务收入,且还需承担人工、筹建费用等,导致产生一定亏损。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就公司出现的亏损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持续采取各项措施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主要措施包括:

  1.持续推动新能源高效电池项目投产达效

  2024年,公司将严格遵循制造业客观规律并参照同行业实践案例,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持续推进中科高邮设备及工艺调试、产线贯通及试生产等系列工作,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所处发展阶段的人力资源体系、财务核算体系等。同时,公司与相关施工单位保持积极沟通,扎实推进厂房机电工程、土建工程、消防工程等验收工作,为公司新能源基地投产奠定基础。公司将高度重视光伏电池领域技术突破和工艺优化,以“降本增效”为目标,不断提升公司光伏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新能源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行业规律,不断完善销售体系,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实现新能源业务销售订单落地,增加新能源业务收入。

  2.降本控费,增加团餐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从餐饮人才队伍建设、出品研发与烹饪技术创新、餐饮服务满意度、安全管理等方面出发,不断强化公司在团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持续巩固团膳业务发展。公司将对亏损公司及其项目实施严格的考核与淘汰机制,对亏损项目果断关停或合理处置,形成良性的内部竞争机制,促进团膳业务健康发展。

  3、提升融资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将加强银企沟通,做好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沟通工作,保障资金链安全与连续。同时,继续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保障公司融资渠道顺畅,生产经营正常,努力优化负债结构,大力压减高息负债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报告期末总股本86,976.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现有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餐饮团膳和互联网游戏推广及运营两大业务板块;公司在2023年初向新能源光伏业务战略转型,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该新能源光伏业务在报告期内处于投资建设期,尚未产生业务收入。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55.99万元,同比增长46.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97.00万元,同比减少400.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有:(1)新能源光伏业务在报告期内处于投资建设期,需承担人工成本、运营费用等导致归母净亏损844.72万元;(2)互联网游戏业务新引入游戏运营推广未达预期亏损3,303.86万元;(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就股权激励事项计提股份支付费用1,863.57万元;(4)公司根据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2,685.58万元,前述四项合计对净利润影响为8,697.73万元。

  公司餐饮团膳业务板块主要运营主体为北京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主要经营模式系在项目发包方(如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部队等)指定场所为其职工和相关人员提供餐饮管理及服务以获得业务收入。影响团膳业务经营业绩的因素主要有项目数量、甲方员工数量、区域经济水平、人力成本、原材料成本、管理成本等因素,目前公司团膳项目主要分布在北京市、河南省郑州市及洛阳市、漯河市、湖北省宜昌市等地。报告期内,公司集中资源和精力大力拓展了湖南化工学院、安阳师范学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获嘉中学等优质团膳项目,并加快投入运营,公司餐饮团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742.30元,同比增长41.84%。

  公司互联网游戏推广及运营业务板块的主要运营主体为重庆微音,其运营模式:考察游戏项目-从游戏开发者或独代方或联运方获取联合运营权-在各大媒体渠道投放广告推广游戏-玩家通过推广链接下载游戏体验及充值-按约定比例将玩家充值分成给游戏开发者或独代方或联运方。重庆微音收入来源为玩家充值并剔除代理或联运方分成部分,主要成本为推广游戏的渠道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游戏推广及运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304.88万元,同比增长63.04%,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22年底和本报告期新引入游戏产品陆续上线发行,产生较大收入。2023年5月,公司根据整体业务规划及互联网游戏业务实际经营现状等情况,决定出售重庆微音100%股权。本次交易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已完成相关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业务为餐饮团膳业务。

  (二)公司新能源N型电池片项目进展情况

  在“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引领下,公司积极推进业务转型,紧紧围绕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导向,战略性布局太阳能光伏电池产业,并以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其主要经营模式为:向上游企业采购硅片,通过电池工艺技术将硅片加工成高效率、高性价比的电池片,并向下游光伏组件企业进行销售。

  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工程建设、人才招募、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2023年10月28日首批设备进场,中科高邮安排一期首批2条整线设备进场,高邮基地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与此同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并结合光伏行业发展趋势、终端光伏电站客户需求等,中科高邮积极拓展下游组件和客户资源,与相关终端电站客户达成《组件采购框架协议》或销售意向,通过委外加工电池片和组件方式向其分批供应光伏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片业务尚处于建设期,暂未形成主营业务收入。中科高邮一期项目投产后,公司主营业务将由餐饮团膳变更为新能源光伏业务和餐饮团膳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生产经营事项

  在“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引领下,公司积极推进业务转型,紧紧围绕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导向,战略性布局太阳能光伏电池产业,并以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工程建设、人才招募、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2023年10月28日首批设备进场,中科高邮安排一期首批2条整线设备进场,高邮基地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与此同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并结合光伏行业发展趋势、终端光伏电站客户需求等,中科高邮积极拓展下游组件和客户资源,与相关终端电站客户达成《组件采购框架协议》或销售意向,通过委外加工电池片和组件方式向其分批供应光伏组件。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片业务尚处于建设期,暂未形成主营业务收入。中科高邮一期项目投产后,公司主营业务将由餐饮团膳变更为新能源光伏业务和餐饮团膳业务。

  (二)资本运作事项

  2023年5月29日,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陈继及其配偶孙湘君控制的扬州市高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湘新能”)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90,000,000(含本数)股且不超过100,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28,26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1,400万元(含本数)。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积极推进正在进行的再融资项目,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新业务发展和补充流动资金。完成上述资本运作后,公司的现金流将得到重大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三)非经常性损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案件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财务顾问合同纠纷案。2023年4月,公司收到代理律师转送的(2020)京01民初245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需向526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3,176.05万元,并承担54.60万元的诉讼费,合计3,230.65万元,公司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2,685.58万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已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目前尚未形成判决,本诉讼事项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685.58万元。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09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3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为陈继先生、吴爱清先生、沈洪秀先生,6名董事采用通讯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为陆湘苓女士、李正全先生、胡江先生、陈叶秋女士、邓青先生、李臻先生。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裁提交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和2024年经营计划。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55.99万元,利润总额-7,190.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97万元;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参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97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5,906.37万元。根据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及股利分配政策,2023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5,906.3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25,906.37万元超过实收股本总额86,976.25万元的三分之一。就公司出现的亏损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持续采取各项措施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审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高管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内容。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研究、讨论,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亦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以2023年9月1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0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1,111.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后续资金缴纳、权益登记过程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80万股,根据有关规定按作废处理。因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人数由45人调整为36人,实际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11.5万股调整为631.5万股。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上述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由86,344.75万元变更为86,976.25万元。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情况,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陈叶秋、邓青、李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3.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1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同意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前台。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应在2024年5月19日17:00前到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亦驰        联系电话:010-83050986

  传真:010-83050986        邮政编码:100070

  邮箱地址:zkywbgs@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 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6

  2.投票简称:云网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备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10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视频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人,为刘小麟先生、王青昱先生;通讯出席1人,为王赟先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赟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55.99万元,利润总额-7,190.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97万元;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参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97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5,906.37万元。根据公司运营实际和股利分配政策,2023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5,906.3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25,906.37万元超过实收股本总额86,976.25万元的三分之一。就公司出现的亏损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持续采取各项措施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有关公司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内容。

  本项议案中监事薪酬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认真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已经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无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划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此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将该《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信息披露、运营管理等方面发挥了有效的管理控制作用,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

  综上,我们同意《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中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内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叶秋、邓青、李臻

  2024年4月30日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4.业务信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47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8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3,554.40万元;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33家,挂牌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281.30万元。

  5.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中联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说明。

  经审计,立信中联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中联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中联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立信中联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与立信中联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立信中联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审计结论、重点关注事项等与立信中联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立信中联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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