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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3651       转债简称:松霖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1. 因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册资本增加

  因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97.5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697.50万元,总股本增加697.50万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28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已于2024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 因可转债转股注册资本增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0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10亿元,期限6年。2022年8月17日,“松霖转债”(债券代码:11365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公司《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约定,“松霖转债”自2023年1月30日开始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995股,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转股结果公告。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 401,011,120股增加至407,988,115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407,988,115元。

  二、 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外,《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重新修订后的《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3651         转债简称:松霖转债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

  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期权组合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为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以下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与境内外商业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2.5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战略,公司国际业务量不断增加,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也随之增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将继续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等(以下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来锁定汇率,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

  (二)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考虑公司的出口收入水平,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2.5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含前次已授权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余额),该额度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单日外汇套期保值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基于外币需求,在境内外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办理以锁定汇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四) 授权事项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财务部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

  (五) 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 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含前次已授权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余额),有利于锁定汇率风险,降低公司远期外汇的汇兑损失。申请授权额度与公司年度实际外贸业务量相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原则,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为前提,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 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 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4、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5、 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 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 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3、 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4、 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 公司审计部根据以上原则对相关账单进行定期核查,负责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进行评价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3651         转债简称:松霖转债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一、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解释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做了相关的规定。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上述会计准则的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原因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17号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4、变更日期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转债代码:113651        转债简称:松霖转债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成、王颖彬、廖益新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李成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廖益新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王颖彬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在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 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8号,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电话:0592-3502118,传真:0592-3502111。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提供上述(一)、(二)相同的资料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 16: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建华

  2、电话:0592-3502118

  3、传真:0592-3502111

  4、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98号

  5、邮编:361000

  6、电子邮箱:irm@solex.cn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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