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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06                     公司简称:长城军工

  

  二二四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72,422.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5,793,827.20元(含税),占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1.6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其他制造业(分类代码:C4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公司所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分类代码:3399,本类别包括武器弹药的制造)。

  (一)军品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公司的军工产品直接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为国防科工局。国防科工局主要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及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实行资格审批等工作。鉴于行业的特殊性,国防科工局统筹行业布局,对武器装备承制单位的监管采用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主要体现在军工科研生产的准入许可等方面。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主营业务均通过子公司开展,分为军品业务与民品业务两部分,以军品业务为主。民品业务主要包括预应力锚固系列、高铁和城市轨道减振器等零部件(铸件)、汽车空调压缩机等汽车零部件系列、塑料制品系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下属子公司均为独立的经营主体,自行对外签订销售合同、组织生产、交付货物,并收取相应的款项;根据自身的生产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进行对外采购,并支付相应的款项。

  (三)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

  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61,462.29万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4.35万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66.5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0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关联交易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长城军工第四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关联董事涂荣、高申保、周鸿彦、李昌坤、周原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4月1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生产经营和劳务服务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方主要产生于公司母公司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等。

  (一)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方主要产生于公司母公司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等。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母公司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方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且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向兵器装备集团特品成员单位采购原材料及配套件;

  (二) 公司部分产品销售给兵器装备集团特品成员单位;

  (三) 向兵器装备集团特品成员单位提供劳务、接受兵器装备集团特品成员单位劳务;

  (四) 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贷款及结算业务;

  (五) 接受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兑业务;

  (六) 接受母公司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

  (七) 向母公司的子公司提供劳务、采购原材料,接受母公司的子公司提供维修服务等劳务。

  四、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照市场价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原则利用关联方的资源,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占;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0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5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文冬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申申,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周筑鸣,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 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忠箴,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同意续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3 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421室。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账户;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账户;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持股账户;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51-62187330

  邮箱:ahccjg@ahccjg.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主业产品行业特殊性影响,回款周期较长,需要充裕的周转资金;二是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开展主业相关的能力建设、研发中心及科研项目等资本性投入资金支出较大。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18415号),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743,491.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226,118.7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4,228,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793,827.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66%。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743,491.79元,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793,827.20元(含税),本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为21.66%,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属于制造业,正处于加快产业整合、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的关键阶段。主要产品多为国家定价,产品研制周期长、研发生产投入大。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通过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积极开展主业相关的能力建设,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4,622,864.42元,同比减少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54,706.91元,同比下降65.75%。现阶段,受产品研发竞标机制变化及回款周期长的影响,公司资金压力较大。为应对形势变化,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综合上述情况,同时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制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 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 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中小股东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同时公司还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 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秉承为投资者创造良好回报的理念,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量、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05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在依法运作、财务情况、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同意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拟开展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2024年度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建立在2023年经营成果基础上,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4年度经营目标进行编制的。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公司对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关键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程序有效,关键风险点管控有力,相关风险指标均在安全范围内,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相关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运营规范正常,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对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对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风险评估报告》。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将有利于保障子公司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借款人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和信用状况,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长城军工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报告体现了公司在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客观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同意长城军工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长城军工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投资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投资突出主业,持续推进科研设备升级、生产线自动化更新改造,提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工艺技术水平和产能,与公司发展相适应。同意公司2024年度投资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捐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进行捐资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捐资的议案。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公司7名监事均在公司领取薪酬,因此对本人2023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权。公司监事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禁止行为。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长城军工各环节的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的内控重点,内控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长城军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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