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裙楼二层多功能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6、9、10、11、1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7、8、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15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1、12、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2),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ir@cscec.com)或传真(010-86498173)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或之前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7层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10-86498888
传 真:010-86498173
电 邮:ir@cscec.com
六、 其他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持如下证件参加现场会议:
(一)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
2.此回执须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以邮寄、电子邮件(ir@cscec.com)、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7层,传真号码010-86498173,邮政编码100029。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3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裁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8日,张兆祥先生向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递交辞呈。因年龄原因,张兆祥先生向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以及公司总裁职务。离任后,张兆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张兆祥先生的辞任自其辞呈送达董事会日起生效。张兆祥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张兆祥先生辞职报告载明,在其任职期间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也无因辞职而须告知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其他事宜。
张兆祥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总裁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战略发展、科技创新、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带领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为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和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董事会对张兆祥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重要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3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文兵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建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文兵先生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上述聘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董事会另聘/解聘时止。文兵先生的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文兵先生简历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文兵先生简历
文兵先生,现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教授级高级建筑师,硕士研究生。2011年6月起任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总院院长、临时党委副书记;2014年12月起任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17年12月起任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2020年7月起任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2020年10月起任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年4月起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文兵先生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文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文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2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6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张兆祥不再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裁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张兆祥不再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选文兵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和建议,同意提名文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增选文兵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推荐文兵先生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文兵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请文兵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文兵先生为公司总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3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送至各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5名监事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①计算每股收益时,将尚未达到解锁条件及失效的限制性股票从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中扣减。
②按照相关会计规定,计算每股收益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要扣除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及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③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除以报告期末总股数。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述变动比例均为合并报表内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比例(%)/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比例(%)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一、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一季度,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资委工作要求,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致力“一创五强”战略目标,深入实施“一六六”战略路径,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力开展生产经营,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有序推进,主要经营指标稳步增长。总体来看,呈现以下经营特点:
1.市场拓展逆势前行,新签合同实现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应对行业新形势新变化,聚焦高端项目,坚持高端营销,市场拓展完成进度计划,新签合同额1.19万亿元,同比增长9.6%。分业务板块看:
房屋建筑工程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新签合同额8,062亿元,同比增长11.4%;其中,公共建筑类项目占比持续提升,工业厂房新签合同额2,157亿元,同比增长39.8%。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业务快速增长。新签合同额3,005亿元,同比增长23.2%。其中,能源工程、水务及环保、水利水运新签合同额快速增长。房地产开发与投资业务主动应对地产市场变化。合约销售额778亿元,合约销售面积263万平方米。公司坚持精准投资、优中选优,新购置土地储备约162万平方米,主要位于一线及强二线城市,期末拥有土地储备约8,487万平方米。勘察设计业务保持平稳发展。新签合同额40亿元,同比降低3.6%。公司聚焦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勘察等主业,持续推动原创设计能力提升。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项目履约有序推进,营业收入保持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大履约”管理,切实抓好项目履约各关键环节,一批重大工程顺利竣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93亿元,同比增长4.7%。从业务板块看,房屋建筑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658亿元,同比增长6.1%;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77亿元,同比增长6.4%;房地产开发与投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65亿元,同比降低8.8%;勘察设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亿元,同比增长2.5%。
3.挖潜创效举措有力,利润规模实现稳中有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提质增效,深化“大商务”管理,着力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奋力实现利润稳步增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2亿元,同比增长1.2%。从业务板块看,房屋建筑工程业务实现毛利226.1亿元,同比增长6.5%;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业务实现毛利109.2亿元,同比增长8.3%;房地产开发与投资业务实现毛利89.2亿元,同比增长7.8%;勘察设计业务实现毛利2.8亿元,同比下降20.8%。
4.全力深耕重点区域,境外业务取得良好开局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落实海外高质量发展战略,深耕重点市场,签约一批重点项目,攻坚重大标志性工程。公司境外业务新签合同额272亿元,同比增长59.0%;实现营业收入220亿元,同比增长3.9%。
下一步,公司将紧紧围绕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一体推进生产经营和改革创新,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着力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二)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建集团)通知,中建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在《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23-057)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简称本次增持计划)。中建集团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100,845,940股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约为500,004,203.40元(不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情请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临2024-017)。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松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松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松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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