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6号《关于同意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62,55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47.79元/股,增加股本49,562,556股。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368,594,551.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92,660,000.00元,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为2,275,934,551.24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48,954,425.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009,610,643.31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34,525,310.58元,其中银行存款74,035,803.42元,可转让大额存单6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190,000,000.00元,国际信用证保证金10,487,529.51元,券商收益凭证资金账户流水季度结息余额1,977.65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009,610,643.31元;2023年1-12月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8,196,242.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337,806,886.11元。
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440,586.98元,其中银行存款167,566.34元,国际信用证保证金7,303,020.64元,保函保证金2,970,000.00元。
③2023年1-6月期间手续费支出为34,700.26元;2023年1-12月,手续费支出为5,633.69元,系银行退回2023年1-6月部分国际信用证手续费所致,退回手续费金额合计为30,889.73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其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及2021年3月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除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另有7,303,020.64元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立的与募集资金账户关联的信用证保证金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国际信用证开立;有2,970,000.00元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立的与募集资金账户关联的保函保证金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工程款付款的保证。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12月利息及理财收入4,117,152.89元,已扣除2023年1-12月手续费5,633.69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19.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20)第110ZA4095号《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519.63万元。目前,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519.63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将最高不超过3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3亿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自2023年12月6日至今,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产品余额已为0。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同意调整“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的终端产品生产线的建设规划,暂不建设透明质酸次抛原液、透明质酸洗眼液等终端产品生产线,该议案亦获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31日及2021年9月17日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健康产业园项目”)部分产能规划进行调整并增加相应投资总额,该议案亦获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及2022年9月20日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天津项目及健康产业园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华熙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熙生物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熙生物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注1: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非新建项目,一直处于使用状态。
注2: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及新产品研究,在产业链上游巩固技术优势,产业链下游扩大行业应用,不断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从而保证公司的科技力、产品力、市场力,间接提升公司的长远盈利能力,故存在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的情况。
注3:公司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部分按规划用于功能多糖及生物活性物等原料研发方向、功能性护肤品研发方向等,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收入持续增长,各研发方向上的研发项目数量及费用投入持续增加,公司将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均用于规划的研发项目方向。截至报告期末,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10,536,671.49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用于研发项目投入所致;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
注4:截至报告期末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39,436,723.73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部分利息收入继续投入天津项目所致。天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增多,主要系:(1)由于项目地块靠近海边,土层承载力无法满足建设需求,需要对地基额外进行打桩处理,与地基等相关的建筑工程费大幅增加;(2)由于疫情及物价上涨原因,工程建设实际支出较当初预算有所增加。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
注5:截至报告期末,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健康产业园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38,879,065.89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用于项目投入所致。
注6:天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即该项目实现收入)包含公司使用天津项目产线共线生产的其他生物活性物。
注7:鉴于医疗终端产品及护肤品产线的产能规划调整,预计健康产业园项目全部产线将于2024年第4季度竣工。该事项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40,219股,占公司总股本481,678,242股的比例为0.63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71元/股,最低价为56.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975,735.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卉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卉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卉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涛
(四)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8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工作细则并
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选举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
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和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公司章程》中新增有关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注: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保持一致。
2、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修订版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章程自修订版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废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修订版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等相关手续。
二、 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版公司章程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公司独立董事陈关亭先生出任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赵燕女士、郭珈均先生、王颖千女士、曹富国先生出任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版公司章程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修订工作细则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对《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4、《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