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等申请预计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2024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开具保函、银票、信用证及其他借款等有关融资业务。该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等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同类型议案(即《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均有效。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综合授信等有关业务的相关具体文件。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4-029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对与其关联的内容已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不领取董事津贴。

  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三)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不领取监事津贴。

  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且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的,按其实际任期或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春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吉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权文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完成了对Rising Energy International Middle East DMCC(昕华夏迪拜)的股权收购,间接持有坚戈油田53.5872%权益,因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非暂时性控制,构成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重述。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勘探开发板块统筹抓好产量和效益、当前和长远的维度关系,全力推进高效勘探、精细管理、管理提升,进一步推动由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促进提质增效。钻井工程板块强化生产运行组织,确保搬家安装、验收开钻等关键工作环节按照计划完成,做好伊拉克市场新旧合同转换衔接,为后续生产运行打下良好基础。装备板块继续加大科技创新和市场开发力度。2024第一季度,公司温宿项目实现原油产量15.45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2.43万吨,同比增长18.66%;公司坚戈项目实现原油产量4.33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2.58万吨,同比增长147.43%。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春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吉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权文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春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吉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权文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春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吉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权文涛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4-022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第先生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左文岐先生、谢晓霞女士、杜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报告了其2023年度履职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左文岐先生、谢晓霞女士、杜君先生各自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上述述职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就在任独立董事左文岐先生、谢晓霞女士、杜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关联独立董事左文岐、谢晓霞、杜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情况的专项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40,000.01万股,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户上持有的股份数量3,872,800股,以396,127,300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245,598,926.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上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关联董事李春第、朱逢学、李世光回避表决,经与会其他董事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满足了本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委员对与其关联的内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当期生产经营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日3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4-024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户上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245,598,926.00元(含税)。2023年度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81,200股,回购总金额为39,995,613.2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3年度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和回购股份总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285,594,539.22元,占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5.26%。

  ●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上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9,876,042.15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39,493,185.71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40,000.01万股,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户上持有的股份数量3,872,800股,以396,127,300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245,598,926.00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81,200股,回购总金额为39,995,613.2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合上述:2023年度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和回购股份总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285,594,539.22元,占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5.2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上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授权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授权事项尚须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4-026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金额: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3.10亿元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曼石油”)下属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等所属公司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取得综合授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进口押汇,开具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其他借款等有关融资业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63.10亿元的担保(含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业务提供担保和全资孙/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或下属孙/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孙/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25.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孙/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38.1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本次预计担保总额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提供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孙/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2024年度公司预计担保总额度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额度(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相关情况如下: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预计担保总额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32,273.96万元,占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1.15%,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