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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10: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锐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提交会议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鉴于本议案审议公司全体监事薪酬,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796号】,客观反映了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不确定性事项。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事会关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会持续关注公司对有关措施的推进和落实情况,督促公司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切实维护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延长增持期限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现金流量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廖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洪流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芝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廖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洪流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芝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码:2024-014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9: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牛秋芳女士、程国强先生、许明伟先生、朱宁先生、熊政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所作的《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以及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结合公司未来资金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及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牛秋芳女士、程国强先生、许明伟先生、朱宁先生、熊政平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鉴于本议案审议公司全体董事薪酬,9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廖垚先生、李洪流先生、杜晋钧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牛秋芳女士、程国强先生、许明伟先生、朱宁先生、熊政平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2020年至2023年度4年间未有调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公司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支持及监督作用,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决定将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7.20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2.00万元人民币(税前),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

  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8项公司治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4年4月)、《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4月)、《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4月)、《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4月)、《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4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27,766,594.20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227,766,594.20元,实收股本1,152,214,59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廖垚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延期,增持计划截止日期由2024年4月27日延长至2024年10月27日,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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