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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25               公司简称:华扬联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865,865.1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2,440,486.53元。

  鉴于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为确保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支持,公司董事会建议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广告主的营销推广预算增速放缓,预算分配重心从品牌转到了效果,以促销量、去库存、保市占率为主。越来越多的品牌加入到内卷竞争中,消费者更加注重多渠道购物和追求自我体验,传统电商平台份额受到社交媒体平台电商业务的挑战,品牌与商家必须实施多渠道多样化内容宣传和个性化推荐与产品体验分享,才能保证在新消费浪潮中生存和继续发展。特别是2023年被视为“AI元年”,新型数字技术开始渗透到日常生活中,虚拟主播、智能问答让2022年兴起的沉浸式体验,有了更高效的解决方法,各个消费圈在“拟人化”的推动下,都在向定制化和智能化开展精耕细作,吸引消费。

  公司遵循国家“高质量发展”原则,继续围绕品牌客户需求,提供全链路营销服务内容,助力品牌客户实现“品效销合一”的营销目标。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智能技术平台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挖掘、比对和分析商业数据结果,从全局视野,挖掘和提升品牌价值、洞察消费者需求,形成整合营销策略建议,为品牌主提供全域增长服务。稳固原有品牌客户,在消费信心乏力的环境下,提供特殊的适合当下的品牌策略,帮助品牌延续中长期长略。同时,协助品牌客户在效果营销中提高长效价值,尽可能与品牌营销协同共进。

  作为杭州第19届亚运会、第4届亚残运会唯一公共关系服务商,公司参与策划执行多项推广公关活动,其中 “新亚运,杭州韵”主题系列宣传片,在公众层面家喻户晓、有口皆碑;亚运公关案例成为年度行业公关标杆事件。

  公司多年在与品牌客户和主流媒体长期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在业内率先积累了上下游优质的渠道数据,并以切实有效的技术手段不断做出创新应用和商业化运营,提升营销效果。公司对品牌数据资产的多维度解读的同时,探索新一代AI技术,挖掘新营销方法,快速反应和主动布局相关技术和应用,重新定义营销新生态。

  未来,公司将继续探索创新营销模式,以技术和优质内容双重驱动,持续完善数字化营销全域服务能力,不断实践商业创新、拓展公司盈利渠道,为股东创造更多投资价值。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因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99,864,640.28元,同比减少3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688,865,865.14元,同比减少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1,738,529.71元,同比减少2.97%;

  基本每股收益为-2.72元,同比减少6.6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95,785,040.15元,比上年末减少50.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55,269,534.71元,比上年末减少38.8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翾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苏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翾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1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14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琳女士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承诺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3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同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履职情况总结的议案》;

  同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履职情况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该薪酬情况是指相关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绩水平,并经考察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薪酬标准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董事长的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50万元(税前)。

  2、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4万元(税前)/人/年。

  3、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其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考评结果发放;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监事,不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所处行业标准、公司的业务规模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照市场行情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1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本次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冯康洁女士、苏同先生、孙学先生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4人,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在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可参照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

  四、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相关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 上海骞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52号39幢2楼J2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649.122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H1T1L

  法定代表人:李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创意服务,礼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图文设计制作,体育赛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娱乐咨询(不得从事文化经纪),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股49.2973%、郭冬云持股43.0000%、符元喆持股7.7027%。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179.43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48.0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27.52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08.4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26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159.14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50.6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09.74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7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77万元。

  2. 北京海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2层207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398.065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7954670T

  法定代表人:杨凯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版权代理;咨询策划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外包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杨凯持股19.8708%、新奥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3000%、天津沁燃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5000%、北京海米科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3.0050%、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000%、徐达持股9.9450%、王新友持股8.5833%、奇艺博同张家口洋河新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726%、上海尚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持股2.1458%、钱卫持股1.8585%、上海木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819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4,968.08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5,807.2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160.81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652.6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26.32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2,554.14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3,032.0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522.0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46.3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61.28万元。

  3. 北京隐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甲36号1层东部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9D9X9T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礼品、汽车、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股49.00%、张文娟持股40.00%、何叶紫持股11.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63.47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90.0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3.45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62.7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14.82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63.10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81.8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81.25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0.8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80万元。

  4. 上海智硕广告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汝南街63号404-20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270.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GWEJM7X

  法定代表人:贝其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产品造型及包装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浙江中大物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00%、公司持股49.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在过去12个月内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556.42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474.6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1.76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782.8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29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359.26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279.1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0.10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36.1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7万元。

  5. 上海奇禧电影制作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502-3

  注册资本:人民币3,333.333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QP36U

  法定代表人:孙凡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摄影摄像服务(除冲扩),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动漫设计,从事计算机技术、数字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产品设计,机械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文具用品、服装、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数码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孙凡持股69.70%、公司持股30.3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21.11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31.9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9.1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6.3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9.46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20.09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36.6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3.46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73万元。

  6. 深圳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院

  社会组织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国富文化创意产业厂区厂房A08~A12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300MJL204633F

  法定代表人:刘铜华

  业务范围:(一)开展中医药及相关领域科学研究,主要包括临床(前)应用性研究、智慧中医特色装备研发、中药新药研发以及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二)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三)开展研讨会、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不含医疗诊疗等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审批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理事的组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857.46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939.1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18.31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98.92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401.01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799.1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01.85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16.46万元。

  7. 陕西新画幅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12幢1单元25层125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906.6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4MA6TJPRT5G

  法定代表人:沈一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文艺创作;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企业形象策划;版权代理;电影摄制服务;餐饮管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票务代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装服饰批发;皮革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艺术品代理;箱包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小食杂店(三小行业)(除酒类经营);食品进出口;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电影发行;音像制品制作;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文物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子出版物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小食杂;演出场所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食品生产;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清真食品经营;歌舞娱乐活动;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情况:广州悟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7.0001%、公司持股17.9999%、沈一康14.9999%。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86.94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18.7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31.83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15.8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05.83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70.89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24.7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53.81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2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26万元。

  8. 北京新画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20号楼5层504房间

  注册资本:人民币1,666.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D7WW28

  法定代表人:王雪松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广州悟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0000%、公司持股40.0000%、宁波新画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3333%、王进持股5.1665%、郑伟持股1.500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267.60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141.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25.86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16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297.15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138.5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58.5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29万元。

  9. 厦门新画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社379号C187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TPXK284

  法定代表人:王雪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北京新画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10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52.67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416.1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63.4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1.0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7.74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8.76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423.7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4.94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47万元。

  五、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接受或提供劳务服务。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采用市场化定价。

  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主要是基于各自客户的营销需求,优先考虑合作对方的服务能力进行合作,合作内容以广告制作和投放为主。

  2.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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