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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并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依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注:1、以上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的数据将在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三)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注:(1)2023年公司通过经销商厦门威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杭州协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金额为3,764,396.65元。

  (2)本期公司向A公司采购电子产品金额为199,800.00元。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厦门杰柏特半导体有限公司

  

  2、深圳市欧姆微电子有限公司

  

  3、杭州协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服务、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等;交易价格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10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杰尔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尔微”)、杰华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华特贸易”)、杰华特微电子(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华特张家港”)、杰华特微电子(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华特厦门”)。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不超过32亿元,子公司合计不超过5亿元),主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以及衍生产品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拟对前述授信计划中子公司拟申请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拟担保情况如下:

  

  注:在担保总额度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互相调剂。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银行信贷授信情况及2024年授信计划及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不超过32亿元,子公司合计不超过5亿元),其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展开,公司的担保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未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杰尔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华路298号西港发展中心西4幢9楼902-18室

  法定代表人:ZHOU XUN WEI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 杰华特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7日

  注册地址:RM901,9/F EASEY COMM BLDG 253-261 HENNESSY RD WANCHAI HK

  法定代表人:ZHOU XUN WEI

  经营范围:贸易、研发。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 杰华特微电子(张家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9日

  注册地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泰北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ZHOU XUN WEI

  经营范围:微电子产品和智能芯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智能芯片和微电子产品购销(除电池均衡芯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 杰华特微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3日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嵩屿南二路99号1303室之367

  法定代表人:黄必亮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集成电路制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杰尔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

  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相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除子公司杰尔微外,其余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基于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稳定,未曾出现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其享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保证授信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担保风险可控。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银行信贷授信情况及2024年授信计划及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不超过32亿元,子公司合计不超过5亿元),并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事项其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展开,公司的担保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未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16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ZHOU XUN WEI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职责,合法合规召开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在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书豪)》、《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棣枫)》、《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小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挥着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有效的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策,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为公司进行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相关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证监会、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审计规程,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监管,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ZHOU XUN WEI、黄必亮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银行信贷授信情况及2024年授信计划及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不超过32亿元,子公司合计不超过5亿元),并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事项其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展开,公司的担保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未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由于关联董事回避后,表决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规模、具体任职岗位,并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制定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亦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ZHOU XUN WEI先生、黄必亮先生、方伟先生、朱晓芸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分成4个子议案进行表决:

  24.01关于选举ZHOU XUN WEI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02关于选举黄必亮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03关于选举方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04关于选举朱晓芸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书豪先生、邹小芃先生、夏立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分成3个子议案进行表决:

  25.01关于选举沈书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02关于选举邹小芃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03关于选举夏立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18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 99 号 1 楼 A102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

  至2024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9:30-11:30,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7楼西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用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5月24日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7楼西

  联系电话:0571-87806685

  传真:0571-87806685

  邮箱:ir@joulwatt.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17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苏敏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7、议案8,关联股东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海荥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议案6关联股东林凤崎等均未参与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侦、崔红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2023年回购计划回购的2,404,313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37,206,057股的比例为1.752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37,206,057股变更为134,801,744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4年4月30日。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3年回购计划回购的2,404,313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并予注销。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5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及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2024年2月23日,本次回购金额已达上限,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404,313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37,206,057股的比例为1.7523%。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3,713.1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7.41元/股,最低价为29.07元/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2023年回购计划回购的2,404,313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于2024年4月28日届满,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7,206,057股变更为134,801,744股。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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