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光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光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秋月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光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光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秋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光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光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秋月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24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止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2日核发《关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240.082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48.2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于2022年6月28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354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9,742.09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发行费用金额系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部分。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文摩尔”)、海通证券、中航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目前正在有效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均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023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10月26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67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和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3.85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9,2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581.94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023年9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581.94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20,581.94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200.42万元投资建设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3年3月30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卓”),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存入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其中5,995万元在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被作为相关票据的保证金,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2023年4月11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购买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的信盈稳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类信托单位,风险等级为R2-中低风险。该笔业务的信托合同表示:信托业务不承诺信托资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同时本信托受益人的信托本金或收益发生损失的部分,西藏信托(受托人)不负有对A类受益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兑付义务,该投资损失由A类受益人自行承担。公司将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投资非保本型产品,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规范的情形。
同时,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奈文摩尔、上海超卓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购买,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规范的情形。
3、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200.42万元投资建设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在相关公告发布后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即开始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截至2023年5月25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72.89万元,存在超募资金使用审议程序不规范的情形。
同时,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奈文摩尔直至2023年12月29日才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此前募集资金的使用通过奈文摩尔于2023年3月新设立的项目专用账户进行,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不规范的情形。
4、2023年10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5,995万元票据保证金被划出上海超卓账户,用于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直至2023年11月4日,公司才发布《关于部分银行存款被划转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上述情况,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的情形。
同时,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将实际存放于子公司上海超卓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披露为购买了浙商银行5,995万元的结构性存款、将实际存放于子公司奈文摩尔招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的1,011万元大额存单(其中存款产品1,000万元,支付利息11万元)披露为购买了浙商银行1,011万元的大额存单、将通过子公司上海超卓招商银行上海金桥支行购买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信托计划披露为通过浙商银行购买信托计划,上述情况未真实反映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的情形。
除此之外,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2023年11月17日,由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信息披露不真实和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光平、李羿含、王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8号)。
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1、为减少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全力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截至2023年12月8日,公司已收到实际控制人李羿含先生、李光平先生、王春晓女士先行垫付款项合计人民币5,995万元,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转让持有的西藏信托的信盈稳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类信托单位的受益权,该笔2,000万元份额的信托受益权受让款已于2023年12月27日全额到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合并范围的所有分子公司已清理所有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除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外的理财产品,已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形,亦已清理所有使用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已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除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超卓航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超卓航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中存在的前述问题已整改、纠正。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进一步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信息披露不真实、信息披露不及时等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25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红利人民币3.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479.10万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为投资者提供稳定且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本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经过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提出了本次实施现金分红预案,预案旨在提高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以进一步提升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水平。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0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9,603,31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65,682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88,337,6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34,793.52元(含税)。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于2024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现金管理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公司累计持有的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即可。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 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方向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三)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公司累计持有的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 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现金管理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公司累计持有的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即可。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28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一) 董事薪酬
1、公司内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由其所在任职单位向其发放薪酬,公司不予发放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由公司每年按照《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发放津贴,每人每年43,000元;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 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 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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