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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下转D909版)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军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强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军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军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强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227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监管工作函》中所关注的部分事项进行回复,有关公司应收票据及应付票据问题的回复,公司正在对回复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将尽快完成回复内容并在五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问题一、关于经营情况

  年报披露,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06亿元,同比增长2.07%,整体毛利率5.98%,销售人员88人,人均销售金额2.03亿元。其中,公司国外营业收入9.53亿元,毛利率14.62%,较公司国内业务毛利率高8.89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主要销售模式、销售服务内容、主要获客渠道及分渠道销售金额,并结合公司销售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人均销售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国外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外业务区域分布情况、销售模式、定价方式、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并结合国内外业务模式差异说明国外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国内业务的合理性;(3)国外业务报告期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具体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本年新增、销售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款项余额情况等。请年审会计师对(2)(3)发表意见。

  (一) 回复

  1、公司主要销售模式、销售服务内容、主要获客渠道及分渠道销售金额,并结合公司销售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人均销售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主要销售模式、销售服务内容、主要获客渠道及分渠道销售金额

  公司是国内电磁线生产制造领域的龙头企业,主营业务包括铜基电磁线、铝基电磁线、特种导体以及电磁线模具等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等,上述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驱动电机、工业精密电机、机器人伺服电机、光伏逆变器、电动工具和家用电器等领域。

  公司的销售模式以对终端客户的直接销售为主,公司销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①老客户维护和新客户开发;②协调和跟踪客户订单执行,及应收账款回收;③及时跟进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的反馈信息和售后服务需求,协调公司相关售后服务;④沟通了解客户对电磁线产品最新的需求趋势和技术要求,并向公司及时反馈。

  公司主要的获客渠道分为线下和线上两种模式,其中:线下模式为主要的获客渠道,具体途径包括参加展会、老客户推荐和主动拜访进行商务洽谈等三种方式,而且多数客户对于电磁线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稳定性均有较高要求,故此在正式大批量供货前客户一般会要求对公司产品进行性能评价(包括理化性能和寿命试验等)和小批量测试,以新能源汽车用扁线产品为例,该类产品一般需历时1.5年左右的开发周期后方能实现最终销售;线上模式为补充获客渠道,公司通过自有电商平台等开展线上业务,主要针对零散中小客户群体,满足其小批量、多频率的零星需求,以及通过引流等获取客户资源,由客户采取主动联系的方式进行销售,具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达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

  2023年度,公司不同获客渠道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通过线下获客渠道取得的收入占比高达99.60%,是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而线上获客渠道取得的收入占比仅为0.40%,属于公司丰富销售路径和扩大销售范围的补充措施。

  (2)结合公司销售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人均销售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有销售人员88人,群体规模相对较小,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产品具有原材料单价较高、单体客户需求规模较大以及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等特点。按照单家客户年销售规模进行划分,2023年度公司主要客户群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家

  

  由上表可知,公司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客户共有886家,销售金额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8.74%;而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客户群体虽然家数众多,但是单家销售金额较小,客户对于销售服务的要求普遍较低。故此上述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客户群体是公司销售人员主要的服务对象,公司销售人员人均服务主要客户家数为10.07家/人,符合市场实际和销售人员能力,并且为了配合销售人员完成销售任务,公司财务、技术和生产等部门也提供了大量的配套服务,能够充分满足客户对于销售相关服务的需求。

  同行业公司中长城科技(603897)与公司经营模式相同,与该公司进行销售情况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公司人均销售金额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近,符合市场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2、国外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外业务区域分布情况、销售模式、定价方式、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并结合国内外业务模式差异说明国外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国内业务的合理性;

  (1)国外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外业务区域分布情况、销售模式、定价方式、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

  2023年度,公司国外业务销售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销售模式:公司对国外的销售模式以对终端客户的直接销售为主。

  定价模式:为了规避铜、铝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产品主要定价模式是采取“电解铜(铝锭)+加工费”的定价方式,其中国外业务电解铜(铝锭)的定价方式是根据客户的要求,采取点价和均价两种方式与客户进行确定。

  公司外销客户的信用政策主要为票到月结,结算方式为现汇,其中前五大外销客户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如下:

  

  注:华生电机(广东)有限公司、铂恩氏(东莞)电子有限公司为保税区销售,故此列为外销

  (2)结合国内外业务模式差异说明国外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国内业务的合理性

  国外业务销售主要为漆包线产品,分为铜漆包线、铝漆包线,公司国内、国外业务同类型产品销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万元/吨

  

  由上表可知,公司境外销售毛利率均明显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主要受销售价格及产品结构的影响。

  ①铜漆包线、铝漆包线境外销售价格高于境内的主要原因系:

  a. 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漆包线制造国,产品质量得到境外客户的普遍认可,而且境外客户对产品质量性能要求较高。公司铜漆包线境外单吨价格为7.12万元/吨,境内单吨价格为6.71万元/吨;铝漆包线外单吨价格为3.03万元/吨,境内单吨价格为2.58万元/吨;其他产品境外单吨价格为9.31万元/吨,境内单吨价格为6.20万元/吨,而且境内优质客户比较集中,漆包线厂家间竞争较为激烈,客户加工费普遍压缩的较低,导致境外销售价格高于境内;

  b.境外销售合同价格中包含了包装物,该类包装物随产品一同对外销售,提高了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毛利率为14.62%;而境内销售合同价格一般不包含包装物,包装物均由公司收回后循环利用,也导致境内销售价格低于境外销售价格。

  ②公司外销业务中毛利率为21.10%的铝漆包线收入占比为40.00%,远高于内销收入的10.96%,也导致整体外销收入毛利率高于内销。

  综上所述,受外销产品价格高于内销及外销高毛利的铝漆包线占比高于内销因素影响,国外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国内业务具有合理性。

  3、国外业务报告期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具体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本年新增、销售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款项余额情况等;

  公司2023年度国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5,293.0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32%,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华生电机(广东)有限公司、铂恩氏(东莞)电子有限公司为保税区销售收入,以美元结算。

  由上表可知,国外业务前五大客户均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不存在本年新增客户,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国外业务的开展情况、国外业务区域分布情况、销售模式、定价方式、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

  2、获取公司境外业务分产品明细表;

  3、分析公司境外业务毛利率远高于境内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4、获取境外业务主要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年限,了解其股东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

  精达股份国外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国内业务,主要受外销产品价格高于内销以及外销收入中毛利率较高的铝漆包线占比明显高于内销影响,具有合理性;国外业务前五大客户均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不存在本年新增客户,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二、关于供应商和客户

  年报披露,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5.08亿元,占销售总额14.00%;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8.35亿元,占采购总额46.52%。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具体名称、是否为关联方、是否新增、购销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预付款项余额情况等;(2)核实是否存在客户和供应商为同一主体,或穿透后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如有,说明具体原因及相关金额。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回复

  1、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具体名称、是否为关联方、是否新增、购销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预付款项余额情况等;

  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漆包线、汽车和电子线、裸铜线、特种导体等,采购的材料主要包括铜杆、铝锭等,2023年度公司前十大主营业务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前十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前十大客户均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不存在本年新增客户,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建立采购关系,其控股股东为公司现有供应商大冶有色金属集团(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为分散采购风险,获取原材料价格优惠,对供应商进行考察,不定期引入新的供应商。

  综上所述,前十大客户、前十大供应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前十大客户均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不存在本年新增客户,前十大供应商中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为本年新增供应商,系公司为分散采购风险,获取原材料优惠价格而开发的新供应商,其他均为公司长期合作供应商。

  2、核实是否存在客户和供应商为同一主体,或穿透后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如有,说明具体原因及相关金额;

  公司存在客户和供应商为同一主体的情形,但不存在销售、采购金额同时较高的情形。公司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公司向其销售废旧材料、零星产品等;第二类为辅材供应商,同时向公司采购零星产品;第三类为公司主要客户,公司同时向其采购零星辅材等;第四类为公司客户,因其产品的特殊性,其采购专用材料按照市价销售至公司,公司加工为产品后销售给客户,收入及采购金额较小。公司与重叠客户供应商的交易均按公司规定单独决策,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

  主营业务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在穿透后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公司基于真实的业务需求,向客户销售漆包线、汽车和电子线、裸铜线、特种导体等,向供应商采购铜杆、铝锭等材料。与公司前十大供应商、客户存在穿透后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向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采购铜杆,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向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有限公司、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特种导体、汽车电子线,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相关,具有合理性。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获取收入明细表、采购明细表;

  2、获取主营业务前十大客户与供应商股东情况,检查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获取主营业务前十大客户、供应商与公司的合作年限,了解是否存在本期新增供应商及客户情况,并了解原因;

  4、检查公司是否存在供应商与客户为同一主体情况,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穿透后是否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并了解原因。

  经核查,我们认为:

  精达股份前十大主营业务客户及供应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客户及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定,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及供应商,黄石晟祥铜业有限公司为本年新增供应商,系公司为分散采购风险,获取原材料价格优惠而开发的新供应商;公司存在客户和供应商为同一主体,存在穿透后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公司与供应商及客户的采购、销售均基于真实的业务需求,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行业特征和企业经营模式。

  问题三、关于应收账款

  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32.75亿元,坏账准备1.64亿元,账面价值31.1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达到27.5%。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对象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销售产品、交易金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等,并结合其资信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风险;(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进一步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回复

  1、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对象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销售产品、交易金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等,并结合其资信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下转D9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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