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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 、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1 票回避。其中关联监事胡卫东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0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募集资金相关规定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2021年5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56 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6,368,913 股,发行价格为46.00元/股,募集资金2,592,969,998.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7,899,562.0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1年6月1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2-00035号。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2022年6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62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168,141股,发行价格为 51.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29,999,969.18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43,881.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058,556,088.1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2-00060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3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5,636.8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及募投项目终止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330.98万元);另外,本公司收到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合计542.5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累计金额合计253,174.08万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0,771.37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253,174.08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及募投项目终止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330.98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税金50.89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087.91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652.8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5,695.19万元(含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货款汇入募投账户42.30万元)。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3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02,594.95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税金178.62万元;收回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6,000.00万元,收回现金管理60,387.07万元;另外,本公司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合计8,068.4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合计346,207.45万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112.18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6,207.45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199,612.93万元;另外支付发行费用税金406.98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10,366.07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9,994.3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69,994.3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6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最近一次修订于2023年10月28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2022年7月14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分别与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及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中金公司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也分别与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赛力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金康赛力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赛力斯新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金康赛力斯新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重庆赛力斯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合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四、(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以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1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4《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SERES 智能网联新能源系列车型开发及产品技术升级项目成果应用于公司产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营销渠道建设项目成果主要服务于公司的新产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电动化车型开发及产品平台技术升级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 工厂智能化升级与电驱产线建设项目技术改造主要是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和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其中,汽车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汽车零部件总成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3)用户中心建设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情况详见于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2023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情况详见于公司2023年10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SERES智能网联新能源系列车型开发及产品技术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8,873.4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2023年9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1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公司拟聚焦SERES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集中资源打造精品,加大整车产品的开发投入,优先开发四款智能网联新能源车型,快速抢占市场,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SERES智能网联新能源系列车型开发及产品技术升级项目”的子项目“动力技术升级”的募集资金2.27亿元变更为投入子项目“SERES智能网联新能源系列车型开发项目”。

  上述情况详见于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2、2021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公司与国际领先的ICT企业共创智能电动汽车高端品牌,双方联合打造的智能电动汽车产品赛力斯华为智选SF5已进入双方线上线下渠道联合销售,开创了车企营销模式的新纪元,随着双方合作进一步深化,公司营销模式发生变化,公司拟减少直营店建设投入;同时,为满足新业务需求,并增加在提升物流能力、服务培训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为消费者提供更贴心、便捷的服务,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子项目“线下店网投入”的具体投入安排进行调整。

  上述情况详见于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3、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14,457.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同意调整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用户中心建设项目”的“场地装修”为“场地租赁及维护”,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23年8月,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已完成公司官网升级、APP+C端触点功能改造,以及CMS内容管理平台、DMA线索管理平台的开发,为客户提供全域数字化服务,高效赋能终端网络,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在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租赁了自营旗舰用户中心配套物流仓,提升了公司在物流、服务培训建设等方面的能力,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线上云网开发,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要支出的技术人工成本等费用开支不属于资本性支出,因此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并达到了“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原定目标。通过前述方式,公司以较低的成本达到了原定线上云网开发项目的目标效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线下店网开发方面,公司原计划购买物业建设物流仓,后出于经济性考虑、以及快速增长的物流仓业务需求,公司改为以更灵活、经济、建设周期更短的租赁方式在各主要交付城市运营物流仓。因前述相关资金投入方式与原定募投项目规划不同,且不属于资本性支出,因此未使用募集资金。通过租赁方式,公司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了物流仓库的运营,达到原定目标效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将本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用于公司渠道建设等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用户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购买物业建设用户中心,因此其子项目“场地装修”未包含场地租赁费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调整“用户中心建设项目”的“场地装修”为“场地租赁及维护”,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2023年9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2021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2021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 2022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4.2022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2021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扣除了部分承销费和保荐费。

  注2:此处列示 14,457.50万元为“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资金永久补流部分;除此之外,“SERBS智能网联新能源系列车型开发及产品技术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8,873.48 万元已包含在“SERES智能网联新能源系列车型开发及产品技术升级项目”的“调整后投资总额”中,两者合计为 23,330.98 万元。

  附表2:

  2021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附表3:

  2022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4:

  2022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1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264.6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2,361.35万元,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计提减值损失说明如下:

  1、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根据信用风险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264.60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613.86万元。

  2、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169.27万元。

  3、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3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48.24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7,620.30万元。

  4、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2023年末公司对持有的泸州容大智能变速器有限公司与商誉有关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因燃油汽车市场影响,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未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有所降低,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809.68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计提减值损失50,625.9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3,435.24万元,本期计提减值损失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73%。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3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索保国,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的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并与大信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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