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说明
2024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784.51万元、同比减少50.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01.9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饲料板块和食品板块保持稳健经营,公司业绩亏损主要是养殖板块导致;2024年1-3月,公司饲料业务毛利率5.43%,较2023年1-3月同期提升了0.04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亏损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生猪价格总体处于低位,公司优化低效养殖单位,猪场关停导致猪只淘汰、租金折旧等损失,导致生猪养殖业务亏损。
基于目前行业周期、公司资源和发展阶段,公司今年对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进行了调整:公司将重新整合资源,围绕“以饲料为主体,以养殖和食品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产业格局,实施“深耕饲料、优化养猪、发展食品”经营战略,持续优化“饲料、养猪、食品”核心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促进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不断完善成本控制,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
由于公司生猪养殖业务规模已经具备一定体量,生猪养殖业务的业绩情况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比较大,生猪养殖行业周期性波动明显,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积极推动重整事项的情况说明
自2021年以来,公司历经三年亏损,出现资金流动性不足等问题,引发债务风险,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性发展受到挑战。公司已于2024年2月启动预重整的相关工作。在预重整期间,公司经营正常开展。公司也将依法配合临时管理人等进行预重整相关工作。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与相关部门、临时管理人、债权人等各方保持沟通,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力争通过重整方案的落地执行,解决公司目前的债务问题,增强流动性并提升资产质量,全力化解债务风险;同时,推进业务聚焦与结构调整,改善经营业绩,提升重整价值,促进公司回归高效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剑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吴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剑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剑平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101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原因说明:近年来受生猪养殖行业周期性影响,生猪价格低迷,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公司需在资金储备与现金流管理方面更加谨慎。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综合考虑资本结构、投资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0,822,227.6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9,244,380.68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0,822,227.67元,拟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农牧行业目前处于加速转型升级阶段,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上下游整合日趋明显。
饲料行业方面,行业兼并重组和整合力度在逐步加大,企业竞争压力也逐步增加,激烈竞争导致行业利润水平不断下降,大量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管理能力弱的中小饲料企业在竞争中逐步退出市场,行业进入微利时代。近年来我国饲料行业加快向着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产业整合速度加快,国家政策的支持和行业的日趋规范以及下游养殖业结构的变化促进饲料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有利于规模化饲料企业的发展。
生猪养殖行业方面,我国生猪养殖行业是一个周期性行业,猪价周期性波动特征较为明显,一般3-4年为一个波动周期,周期性波动主要是受我国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较低的特点以及生猪固有生长周期共同决定以及新发的大规模疫病影响。近年来,我国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在逐渐提高,行业规模化趋势明显,集中度快速提升,行业资金、环保、土地、生物安全等门槛越来越高,生猪养殖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2023年猪价持续低迷,行业整体处于亏损期。
(二) 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围绕以“猪”为核心布局产业链,打造了以“饲料、养猪、食品”为主业,“供应链服务、农业互联网”为配套业务,多点支撑、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因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亏损较大,出现资金流动性不足等问题,引发债务风险,目前,公司将结合重整工作的要求,务实经营发展目标,稳定经营步伐,坚定实业发展,持续优化“饲料、养猪、食品”核心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改善经营业绩、化解债务风险、尽快走出困境。
(三) 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0,822,227.67元,2023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962,969,028.19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亏损较大,导致公司2023年度净资产为负,已资不抵债,维持公司继续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1、积极推动重整事项,全力化解债务风险
自2021年以来,公司历经三年亏损,出现资金流动性不足等问题,引发债务风险,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性发展受到挑战。公司已于2024年2月启动预重整的相关工作。公司也将依法配合临时管理人等进行预重整相关工作。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与相关部门、临时管理人、债权人等各方保持沟通,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力争通过重整方案的落地执行,解决公司目前的债务问题,增强流动性并提升资产质量,全力化解债务风险;同时,推进业务聚焦与结构调整,改善经营业绩,提升重整价值,促进公司回归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2、推进业务聚焦与结构调整,改善经营业绩
公司将重新整合资源,围绕“以饲料为主体,以养殖和食品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产业格局,实施“深耕饲料、优化养猪、发展食品”经营战略,持续优化“饲料、养猪、食品”核心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促进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不断完善成本控制,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4年上半年满足经营业绩盈利、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增加一次中期分红,由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具备合法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104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27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时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达成,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上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共计262.0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内容已于2021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2、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5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1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上述内容已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4、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2021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145.60万股。
5、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尚未解锁的2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1年12月29日予以注销。
7、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1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09.78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尚未解锁的409.78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2年5月24日予以注销。
9、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9月29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0、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2.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尚未解锁的22.7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2年12月27日予以注销。
11、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1.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尚未解锁的11.7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3年12月29日予以注销。
12、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23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3,647,35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0.5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尚未解锁的50.5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3年12月29日予以注销。
14、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62.0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 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公司2023年生猪销售量不低于800万头;(2)公司2023年末能繁母猪存栏数不低于40万头;(3)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生猪销售量585.90万头,公司2023年末能繁母猪存栏数8.57万头,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945,764.11万元,较2021年的增长率为7.87%,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不符合解锁条件。因此,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6万股。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人员外的其余17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股票共计234.48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2.08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0%。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如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2021年6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55元/股,另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计息期限为自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日起至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满45日止,即从2021年5月7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合计1134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公司本次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11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为18,633,843.03元(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四、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数量将减少2,620,8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2,620,800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专项意见
(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及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达成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制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及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达成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程序及相关的减资程序,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