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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ST世茂       公告编号:临2024-040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1: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对比较期间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175万股;在计算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时,均考虑了回购股份的影响。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1、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主要财务数据的差异:

  修正后的营业收入为554,660.65万元,比修正前增加4,191.76万元,上升0.76%;修正后的营业利润为-1,408,550.45万元,比修正前减少732,877.15万元,下降108.47%;修正后的利润总额为-1,480,839.58万元,比修正前减少732,892.03万元,下降97.99%;修正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9,578.45万元,比修正前减少417,651.11万元,下降86.66%;修正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322.66万元,比修正前减少106,779.81万元,下降41.14%。

  2、造成业绩快报差异的主要原因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或有事项形成公司承担的现实义务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公司对因或有事项遭受损失而享有的补偿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3、与审计师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快报更正系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因本次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ST世茂       公告编号:临2024-049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临 2024-048)。经自查发现,公告正文部分对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出现错误,现进行更正。除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原披露内容为: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 2024年4月30日。

  现对此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 2024年5月6日。

  对于公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ST世茂       公告编号:临2024-04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4月28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底有合伙人183人,截至2023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2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1人。

  3、业务规模

  中兴财光华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142.94万元。2023年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国伟,2001年3月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12年1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从业服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锋,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小刚,注册会计师, 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 2017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15 年,负责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 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国伟、孙玉锋、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汪小刚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无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2023年审计费用拟收费23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经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的检查,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3年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

  为此,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ST世茂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世茂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4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世茂。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A 股股票简称由“ST世茂”变更为“*ST世茂”。

  2、证券代码仍为“600823”。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 2024年4月30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4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于2024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及的或有事项,公司已成立专项调查组,核查业务形成背景,同时逐项确认公司资产状况。公司正通过处置相关资产、与债权人开展沟通协商等方式积极陆续解决相关事项。若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产生损失,关联方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通过现金还款、资产抵债、扣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等方式给予公司等额补偿。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果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未得到改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未得到满足,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2024年4月29日收盘价为0.64元/股,已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股。即使后续8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上市事务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西路55号上海世茂大厦

  电话:021-20203388

  电子信箱:600823@shimaoco.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ST世茂        公告编号:临2024-044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ST世茂       公告编号:临2024-045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拟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在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就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拟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823              公司简称:ST世茂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独立董事俞敏、周到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俞敏、周到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独立董事俞敏对于投反对票的说明: 1、公司于2023年4月发布公告称将聘请专项调查小组就公司涉诉情况进行调查,自2023年9月22日履职以来本人多次督促公司尽快提供相关调查结果,但我们于2024年4月23日才获取正式调查报告。报告审阅显示,尽调截至2023年6月30日,且程序不完备,无法保证专项尽调所涉相关事实、信息和数据的全面完整。 2、相关专项也是本年度年报审计的关键事项,自2024年3月5日以来本人多次线上线下(公司现场)与审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口头沟通、书面函件问询,审计师的意见是:所涉关联担保事项审计程序及所获证据不能确保相关事项披露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基于以上事实,结合专业判断,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容、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期初数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能确证。独立董事周到对于投弃权票的说明:公司于2023年4月发布公告称将聘请专项调查小组就公司涉诉情况进行调查,过程中本人多次督促公司催促专项调查小组尽快提供相关调查结果,但调查报告于4月23日晚才出具,未给予本人足够的了解和消化时间,后期沟通中,因时间因素,未能获得足够资料信息支持本人作进一步判断,故本人尚无法判断2023年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及广泛性,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宏观形势与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全球经济整体呈现弱复苏但保持一定韧性,全球经济增长保持温和态势。我国经济总体向好发展,尽管复苏进程并非一帆风顺,但仍呈现出极具韧性的内生性增长态势。具体到房地产行业,一方面支持政策不断调整优化,另一方面在行业长短周期转换的背景下,行业企稳回暖尚需时日。

  1. 市场供需低位徘徊,价格进入下降通道

  需求侧,市场低迷致销售中枢不断下移, 2023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1.2亿平方米,同比下降8.5%。全国商品房销售额11.7万亿元,同比下降6.5%。供给侧,低基数下供给规模持续下滑,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1.1万亿元,同比下降9.6%。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9.5亿平方米,同比下降20.4%。价格方面供需双弱令价格表现同样疲软,自2023年3月以来,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再次进入下降通道。截至2023年12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已高达62座,同比下降的城市也达到48座,同环比下降的城市数量均触及年内高点。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 土地成交持续缩量,规模下探近年新低

  在地产销售尚未出现明显改善,房企资金紧张的局面未得到实质缓解的背景下,企业拿地态度仍较为谨慎。根据第三方调研机构的数据显示,截止12月底,全国300城土地成交建面和成交金额同比分别下降了21%和18%,成交建面再度刷新近十年新低。分能级来看,无论一线、二线还是三线城市,成交建面和成交金额均不及去年同期水平。此外,受市场低迷、价格下行、企业资金紧张等各类因素影响,土地市场仍处低温运行,房企参拍热情不高,全年溢价率仅4.5%。

  3. 融资困局仍未解决,到位资金继续吃紧

  地产销售萎靡,使得大量房企遭遇阶段性流动性压力,信用风险攀升进而造成房企融资环境进一步承压。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合计到位资金约127,459亿元,同比下降13.6%,其中国内贷款同比下降9.9%,利用外资同比下降39.1%。受信用风险扩散影响,地产行业的债务发行规模继续回落,2023年房地产行业累计发行境内债5,101亿元,同比下降8.4%,净融资额188亿,同比下滑272亿元,债券融资体量继续收缩。与此同时,债务违约规模继续扩大,信用风险仍待化解。

  4. 宽松政策层出不穷,助力购房需求释放

  面对行业困境,行业政策延续宽松基调。需求侧,“四限”宽松和补贴优惠成为调控的主旋律。根据克而瑞数据,截至12月全国至少273个省市出台了622次宽松性政策,且适用的城市能级由二三线城市转向核心一线城市。供给侧,纾困重点从具体项目逐步过渡为项目与主体并重,通过加大“三支箭”实施力度、保交楼专项贷款和纾困基金、“三个不低于”要求、延长“金融16条”、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等支持政策,对行业参与主体予以积极呵护,旨在引导市场预期回归理性。

  5. 消费市场复苏回暖,办公市场仍旧承压

  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四季度社零总额同比增长8.3%,环比增长4.1个百分点。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线下消费复苏回暖步入正轨。不过客流的恢复并未立即带来出租率和租金水平的上涨,以上海为例,截至年末全市购物中心空置率仍达到12.7%,同比略有增长,整体租金水平仍呈下行态势。

  相较线下消费市场,写字楼租赁市场的形势更不容乐观,一方面由于宏观经济恢复保持温和态势,另一方面由于各地新增供应持续放量,因此整体呈现出空置率继续攀升、租金波动加剧的特点。以上海为例,全年甲级写字楼新增供应量高达155万平方米,为近五年来最高,甲级写字楼全年净吸纳3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8%,全市甲级写字楼空置率已达到21.8%,同比上涨5.1个百分点,而租金水平则降至十年内最低水平。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公司是集综合商业地产开发与销售、商业经营及管理、多元投资于一体的综合地产上市公司。公司紧跟国家发展战略,聚焦沿海发达经济带和内陆经济重镇,以打造高标准的商用综合物业为己任,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作为发展动力。

  公司始终关注商业经营的本质,在夯实基础管理的同时,不断提升运营效率,优化组织结构,以实现稳定高质量的发展,为客户、员工、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47亿元,同比下降3.48%,其中房地产销售收入22.48亿元,同比下降43.07%;房地产租赁收入(租金+物管费)15.47亿元,同比增长6.90%。公司实现综合毛利润21.29亿元,同比增加52.45%,净利润-144.42亿元,同比减少97.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9.96亿元,同比减少98.7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ST世茂         公告编号:临2024-041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许荣茂先生授权委托公司副董事长许薇薇女士出席,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1票;弃权1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俞敏对于投反对票的说明:

  1、公司于2023年4月发布公告称将聘请专项调查小组就公司涉诉情况进行调查,自2023年9月22日履职以来本人多次督促公司尽快提供相关调查结果,但我们于2024年4月23日才获取正式调查报告。报告审阅显示,尽调截至2023年6月30日,且程序不完备,无法保证专项尽调所涉相关事实、信息和数据的全面完整。

  2、相关专项也是本年度年报审计的关键事项,自2024年3月5日以来本人多次线上线下(公司现场)与审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口头沟通、书面函件问询,审计师的意见是:所涉关联担保事项审计程序及所获证据不能确保相关事项披露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基于以上事实,结合专业判断,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容、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期初数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能确证。

  独立董事周到对于投弃权票的说明:公司于2023年4月发布公告称将聘请专项调查小组就公司涉诉情况进行调查,过程中本人多次督促公司催促专项调查小组尽快提供相关调查结果,但调查报告于4月23日晚才出具,未给予本人足够的了解和消化时间,后期沟通中,因时间因素,未能获得足够资料信息支持本人作进一步判断,故本人尚无法判断2023年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泗宗先生、黄亚钧先生、周到先生、俞敏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独立董事俞敏对于投弃权票的说明:基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结合专业判断,本人对公司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引用的数据、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周到对于投弃权票的说明:同议案一。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1票;弃权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俞敏对于投反对票的说明:同议案一。

  独立董事周到对于投弃权票的说明:同议案一。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95,784,476.68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0,4571,343.8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4-042的临时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管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凌华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4-043的临时公告)

  独立董事俞敏对于投弃权票的说明:同议案四。

  独立董事周到对于投弃权票的说明:同议案一。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1票;弃权1票。

  独立董事俞敏对于投反对票的说明:同议案一。

  独立董事周到对于投弃权票的说明:同议案一。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ST世茂       公告编号:临2024-043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可能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为1,191,302.4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信用损失29,436.52万元、20,312.95万元。

  2、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公司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67,037.56万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3年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286,379.56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23年第三季度,山东领邦华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领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山东领邦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00%;202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170,341.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39%;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1,695.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6%。

  法院已指定破产管理人,相关资料、证照已移交管理人,山东领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公司对持有山东领邦的股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21,695.31万元。

  3、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持有待售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持有待售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023年公司对持有待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6,440.53万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91,302.43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合并净利润1,108,334.97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0,409.91万元。

  四、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世茂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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