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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ST世茂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独立董事俞敏、周到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俞敏、周到因独立董事俞敏对于投反对票的说明: 1、公司于2023年4月发布公告称将聘请专项调查小组就公司涉诉情况进行调查,自2023年9月22日履职以来本人多次督促公司尽快提供相关调查结果,但我们于2024年4月23日才获取正式调查报告。报告审阅显示,尽调截至2023年6月30日,且程序不完备,无法保证专项尽调所涉相关事实、信息和数据的全面完整。 2、相关专项也是本年度年报审计的关键事项,自2024年3月5日以来本人多次线上线下(公司现场)与审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口头沟通、书面函件问询,审计师的意见是:所涉关联担保事项审计程序及所获证据不能确保相关事项披露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基于以上事实,结合专业判断,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容、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期初数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能确证。独立董事周到对于投弃权票的说明:公司于2023年4月发布公告称将聘请专项调查小组就公司涉诉情况进行调查,过程中本人多次督促公司催促专项调查小组尽快提供相关调查结果,但调查报告于4月23日晚才出具,未给予本人足够的了解和消化时间,后期沟通中,因时间因素,未能获得足够资料信息支持本人作进一步判断,故本人尚无法判断2023年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公司负责人吴凌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丽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丽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凌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丽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丽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凌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丽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丽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凌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丽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丽君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ST世茂        公告编号:临2024-046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4年4月29日收盘价为0.64元/股,已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股,即使后续8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7 条的规定,若公司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股票2024年4月29日收盘价为0.64元/股,已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股。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本公告为可能触发以上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4月28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被提请清盘的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集团”)于2024年4月5日被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对世茂集团的清盘呈请,涉及世茂集团的财务义务金额约为15.795亿港元。清盘呈请的提出不代表呈请人能成功对世茂集团进行清盘,鉴于世茂集团后续是否被清盘尚存在不确定性,该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3、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能按期支付债务的公告》,截止2024年3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公开市场债务、非公开市场的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债务累计123.24亿元未能按期支付。

  4、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1,927.3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6%,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9,542.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19%。

  5、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被执行及诉讼风险等资产安全事项的公告》,因在202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子公司涉及被执行及诉讼的情况,涉及总金额约人民币162.88亿元,相关事项仍在核查中,相关资产如被执行或诉讼失败,公司可能遭受损失。

  6、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及部分子公司2022年度产生多笔诉讼且存在列为被执行人情况,部分被执行事项涉及的业务未在财务报告中反映,且该类事项未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构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因此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停牌1天,2023 年5月5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被出具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公司立即展开核查,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包括以处置相关资产、与债权人开展沟通协商等方式正陆续解决相关事项,但尚未完全消除风险。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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