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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规,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备案。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28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和解释17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4-029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议案8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文勇、张文东、张书军及其控制的相关联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卡账户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登记方法: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3:45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1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华通线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4、 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063300

  5、 联系人:曹梦兰

  6、 联系电话:0315-5091121

  7、 传真号码:0315-5099637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文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效愚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春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文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效愚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春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文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效愚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春风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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