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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柏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独立董事俞敏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俞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朱建民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朱建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独立董事赵光晨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赵光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本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独立董事俞敏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俞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朱建民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朱建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独立董事赵光晨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赵光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28,766,653.73元,年末未分配利润是317,232,557.72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9,894,660.32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43,249,722.98元。

  因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现金流需求等现状,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并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并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融资及抵押担保授权和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第一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4-026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年及以前年度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会计处理”的内容。该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现行会计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如下: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但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影响如下:

  ①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续上表)

  

  ②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续上表)

  

  2、本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16号》,相关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金额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4-020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和第十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28,766,653.73元,年末未分配利润是317,232,557.72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9,894,660.32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43,249,722.98元。按规定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89,466.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5,344,528.6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43,249,722.98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当年未实现盈利,不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现金流需求等现状,为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未实现盈利,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保障公司生产经营,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2024-021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

  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中矿(浙江)物产有限公司、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扬州易连汉房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易连绿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预计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70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累计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中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和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转型升级需要,提高资本营运能力,2024年度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银行借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形式,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对外融资子公司为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中矿(浙江)物产有限公司、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扬州易连汉房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易连绿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仅由子公司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同意上述子公司用自有房产、土地、设备等固定资产向融资机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其融资总额;同时同意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上述额度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两家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率为73.57%,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率为390.29%。因前述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故本次担保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为便于办理相关融资及担保手续,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全权负责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担保预计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上表中对部分子公司的担保预计将有反担保,是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融资担保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融资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该事项详见《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4-024)。

  2、2024年由于公司业务转型及产业投资需要,需增加资金投入。经测算,2024年度公司本部需向金融机构融资及使用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包括银行借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形式),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借款及使用授信,但借款及使用授信余额总额不得超出该额度。

  根据本公司实际融资需要,本公司需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各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前述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借款及使用授信总额。因前述担保人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故本次担保本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为便于办理相关融资及担保手续,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全权负责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全资子公司,均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2、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人根据实际融资需求确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未签订正式合同,具体每笔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相关正式合同另行约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为各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均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未发生过贷款逾期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其统一提供担保,有利于本公司总体控制担保风险。同时,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2、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前未发生过逾期贷款情况;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双方之间能及时了解对方经营和财务状况,且风险可控。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融资及抵押担保授权和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前述被担保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为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2.17亿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44%,其中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反担保,担保余额为2,890万元。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无违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4-024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

  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

  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第三方担保机构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融资担保中心)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90万元。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融资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中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和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7,000万元人民币,由第三方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其融资额度。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上述融资担保中心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融资担保中心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等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的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等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融资担保中心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为准。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融资担保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融资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预计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融资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额度,本次反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反担保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顾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MB2F00024P

  开办资金:50万元人民币

  举办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号16层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营管理,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协调处理基金理事会日常事务等职责。

  三、借款人情况

  1、借款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全资子公司,均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2、借款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反担保人

  反担保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担保内容

  主债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额度,具体以反担保人向融资担保中心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为准。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融资担保中心代偿之日起三年

  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同意借款人(债务人)向融资担保中心出具的《委托担保承诺书》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期完全履行所有义务和承担所有责任。

  2、反担保保证的范围为《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的债务人应向融资担保中心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融资担保中心因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等费用。反担保人承诺如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约定的对于融资担保中心负有的义务和责任,反担保人保证无条件立即向融资担保中心支付债务人应付款项。

  3、如反担保人未按前条约定履行上述义务,由此而造成融资担保中心的任何经济损失概由反担保人承担。

  4、反担保人和债务人同属于第一债务人,融资担保中心无须先向债务人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其他反担保措施,而有权直接向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保证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立即无条件清偿债务人欠付融资担保中心的全部款项。具体的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等将以反担保人向融资担保中心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为准。

  六、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融资担保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解决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此对融资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造成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融资担保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融资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额度。本次反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2.17亿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44%,其中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反担保,担保余额为2,890万元。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无违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4-019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监事会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刘志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未实现盈利,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现金流需求等现状,为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4-02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未发现参与本次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该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执行情况,尽快消除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未发现参与本次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2024-023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的短期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实现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的短期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额度的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任一产品期限不超过120天。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计划委托理财投资品种为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的结构性存款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投资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低风险、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且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可避免银行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股份制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规范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将在事前分析相关理财产品投向、评估风险等级,资金管理部会同其他部门跟踪已投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内控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和审计。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和风险状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如发生特定情形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金额小、周期短,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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