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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9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陈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码:2024-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5,474,310.9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3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长期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4,425,574.6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21,438,805.0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621,438,805.06元,实收股本290,146,24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3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有关资金需求,借款利率合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关联董事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及其控制的天域元(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史东伟先生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信用借款,上述借款在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滚动使用,具体以日后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不超过53.7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6.1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4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4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4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对2024年度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此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4-036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域生态”)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06月22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21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51,185,600.56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486,386.81 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450,000,000.00 元,累计收回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230,000,000.00元。

  2022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91,173,482.70 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0.00 元,累计收回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

  2023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41,295,746.5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3,000,000.00元,累计收回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0元。

  (四)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1,139,454.6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3,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82,119.45元,全部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1年06月22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2,979,791.88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8,159,662.7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0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2年08月17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1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08月16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0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2023年08月16日全部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9,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3年08月1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9,300万元实际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余9,300万元募集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天域生态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天域生态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天域生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06月22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注2: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了拟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4-037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5,474,310.93元,该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为如实反映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存货、合同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与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注:本期指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将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5,474,310.93元。

  二、 计提单项减值准备的说明

  上述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中包含单项计提的减值准备-675,000.00元,系转让全资子公司所形成的对四平市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平市天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长期应收款。

  公司本次单项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注:公司综合分析其可回收性,认为可能存在单项减值风险,并聘请了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四平市天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意见,公司参考评估结果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1、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对于其他应收款,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3、 对于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4、对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公司将长期应收款于一年内将要到期收回的部分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同长期应收款政策。

  5、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6、对于存货,本公司于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7、对于长期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0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 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4-038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94,425,574.6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1,438,805.06元。鉴于母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继续亏损,结合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循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基于母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继续亏损,综合考虑外部行业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长期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4-039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24)第03268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21,438,805.06元,实收股本为290,146,24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如下:

  1、受到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转型的影响,公司生态环境业务逐年收缩,收入及毛利润减少;

  2、2023年度,公司生态农牧食品业务板块的生猪养殖业务受生猪价格持续下跌的影响,以及销量的上升叠加饲料原料采购价格上涨等因素,生猪养殖业务亏损,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扩大。

  3、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从而导致公司近两年业绩出现大幅亏损的情况。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进一步聚焦主业,改善公司经营情况、提高可持续经营能力。同时积极清欠应收账款,增强资金流动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主要措施如下:

  1、稳建发展生态农牧食品业务,立足区域资源优势,高质量发展生猪养殖业务和保健食品。生猪养殖业务重点做好降本增效和管理升级,提升养殖生产成绩水平和管理效率,提升盈利能力。同时,202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佳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将重点发展其保健食品(红曲丹参三七软胶囊)和饲料添加剂(红曲米)的生产与销售,以期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新的增长点。

  2、生态能源业务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资产将以持有转换为交易型策略,形成分布式光伏电站资产从开发到出售的健康周转,并引入地方国企或战略客户,实现资产出售闭环,补充现金流。

  3、重点推进生态环境业务应收账款清欠工作,加快收尾项目的结算,加快资金回笼。公司已成立内部清欠小组,将应收账款催收责任落实到人且建立奖惩机制。同时,对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根据国务院和国家工信部的政策,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工信部清欠平台以及法律诉讼的方式催讨欠款,并建立更多的应收账款解决方案,争取早日收回款项。

  4、努力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公司将继续拓宽现有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债务规模和财务费率处于合理水平,提高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4-040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众华所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沈蓉,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1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岳靖宜,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 林德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沈蓉、签字注册会计师岳靖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德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沈蓉、签字注册会计师岳靖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德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06.0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4.8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 21.20 万元(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审计收费维持不变。2024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4-041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及其控制的天域元(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元”)、史东伟先生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信用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上述借款在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滚动使用,具体以日后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 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天域元系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控制的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04月29日,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及其控制的天域元、史东伟先生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信用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上述借款在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滚动使用,具体以日后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具体事项。

  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天域元系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控制的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际交易对手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一:罗卫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3101号***

  最近三年的职务: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关联人二:史东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唐山路1188弄***

  最近三年的职务: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

  关联人三:天域元(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洋一路313、333号孵化楼2第4层401-1室

  法定代表人:罗卫国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与公司的关系;天域元系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先生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罗卫国先生及天域元、史东伟先生签订借款协议,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以日后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价格公平合理,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核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须回避表决。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有关资金需求,借款利率合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关联董事罗卫国先生、史东伟先生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内容。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4-045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C4幢二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3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罗卫国、史东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C4幢二层。

  (三)登记时间:2024年05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卓伟、刘丹

  电话:021-55095580

  传真:021-55095250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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