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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独立董事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韩方明先生、独立董事郑海英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孙明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2023年度商誉、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96,974,963.15元和资产减值损失166,891,965.69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执行会计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7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8.56亿元,公司根据母公司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0.86亿元和任意公积金0.86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司未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董事长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5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孙明涛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张惠泉先生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职工代表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孙明涛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总裁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3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副总裁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2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财务总监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2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董事会秘书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8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如存在兼职,以基本年薪孰高确定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张惠泉先生、康文杰先生回避对本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1. 《关于预计2024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含未到期融资),该额度包括银行综合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前述融资额度为年度预计额度,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并实际到账的资金为准。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按照有关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及签订融资协议等法律文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信用担保或由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等(相关资产质押、抵押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说明)。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各级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上述额度包含尚未到期担保,在2024年度预计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如公司在2024年度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子公司将纳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合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子公司之间具体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1)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服务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接受关联人提供港口及其他服务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张惠泉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向关联人收取租金及物业费

  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保理业务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5. 《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继续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其中,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日存款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 《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同意。

  17. 《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所属子公司在2024年度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9.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守东)》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韩方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郑海英)》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金亚东—已离任)》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康文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 《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章彦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田春磊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25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视频会议室现场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吕廷福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2023年3月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9项议案。

  (3)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就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事宜签署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4)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5)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做到了按照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认真负责地发表审核意见,有效履行了会议监督职责。

  2、监事会日常监督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和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会、管理层行使职权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进行监督。

  监事会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以及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对公司定期报告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及披露过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于报告期对公司资产减值、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监事会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内部审计对公司内控运行和风险控制进行监督,报告期,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包括监督制度、流程、协议等遵循性标准的执行,对重点业务领域、重要业务环节开展内部审计,及时风险提示等。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部门保持紧密的日常沟通,及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3、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要求,依法规范运作,各项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定期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情况的意见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行情况。

  4、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权和职责。一是加强财务报表编制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报表编制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后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二是督促内部审计加强事前、事中审查,充分利用公司审计稽核等内部监督资源,协调整合监督力量,强化公司资产、资金、运营风险控制;三是继续加强监事会成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定期参加监管部门或专业部门培训及有关考察学习交流,增强自身业务技能,不断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运作体系建设,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四是督促公司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持监事会独立性,忠实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客观反映了公司资产现状,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文件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吕廷福先生2024年度监事津贴为47万元(税前),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监事会主席吕廷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副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辞职报告。孙明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孙明涛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康文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康文杰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党荣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党荣毅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康文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李章彦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田春磊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之日止。

  康文杰先生、李章彦先生、田春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康文杰先生、李章彦先生、田春磊先生简历

  康文杰,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暨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工会主席,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方海钾(莆田)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目前,康文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康文杰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兼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章彦,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汉能薄膜发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山东欧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北京数智超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库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斯库铂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李章彦先生目前直接及间接持有北京数智超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库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3%股权、斯库铂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20%股权,李章彦先生不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李章彦先生拟近期注销由其本人控制的全部企业,并专注于在公司的任职。

  截止目前,李章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章彦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兼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田春磊,男,1983年出生,会计学学士,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曾任嘉能可(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事业部财务总监,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田春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田春磊先生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兼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子公司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情况说明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改为由控股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境外设立 SPV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5%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1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改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15)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5%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16)等相关公告。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就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事宜签署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本次交易价格由原72,293.79万美元调整为71,750万美元,《股份收购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期间调整为三个会计年度,同时根据联合能源的分红情况调整第二期交易对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1)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5%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3)等相关公告。

  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与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就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事宜签署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截止目前本次交易尚未进入实施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就交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公司子公司相关债务进展情况说明

  2024年4月23日,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安颐”)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商”)就债务问题达成新的和解协议,由于东方安颐房地产相关资产处置未达预期,所持部分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相关工作仍在推进、尚未收到相关的土地补偿款,经营面临阶段性困难,为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利益,一次性约定剩余债务偿付安排,缓解东方安颐及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降低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东方安颐与山东天商经友好协商,就相关债务重新达成和解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暨债务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

  公司将持续关注山东天商与东方安颐债务进展,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海水提钾项目研发和产业化

  2023年,公司重点推进东方海钾(莆田)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海水提取氯化钾项目(一期)建设。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环评、能评、安评、职评等批复;桩基施工全部完成;完成钾富集车间土建施工和钾富集关键主体非标设备安装就位;所有钾分离车间、办公楼、生活服务楼均已封顶;罐区基础施工已完成80%,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中。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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