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部分财务报表数据包含了关于会计政策(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变更的影响,此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经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由于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实际会计差错更正的财务报表数据不应包括会计政策变更追溯的影响,现将情况补充更正如下: 更正前:
1、对2022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3、对2022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022年度 单位:元
更正后:
1、对2022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3、对2022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022年度 单位: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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