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互相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适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担保额度之前。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适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情况如下:
(一)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注:以上公司暂无评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对象2023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一)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上述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7,798.5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05%。
(二)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166,356,968.46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本次担保对象除深圳华睿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梅州超华电路板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外,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资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认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规范加强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的年度担保总额度进行预计并履行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梅州
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和
综合授信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和综合授信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日常结算(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为授信业务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上述业务中,存储和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10亿元,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额度不超过3亿元,具体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上额度适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存贷款利率、结算费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的利率;结算和其他服务费用不高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公司与梅州客商银行协商确定。
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17.6%的股权,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梁宏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梁宏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先生为父子关系,公司董事、副总裁梁伟先生与公司另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俊丰先生为父子关系,梁宏先生和梁健锋先生、梁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董事梁健锋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为关联董事。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梁健锋、梁宏、梁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0MA4WQATR8C
3.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银行大厦一、二层
4.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法定代表人:刘元庆
6.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7.主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8.股东及持股比例:
9、截止到2023年度梅州客商银行总资产是3,938,180.18万元,净资产为258,616.90万元。
(二)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17.6%的股权,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梁宏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业务范围:公司拟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日常结算(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
2.业务限额:存储和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10亿元,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额度不超过3亿元,具体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上额度适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
3.定价依据:存贷款利率、结算费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的利率;结算和其他服务费用不高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公司与梅州客商银行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梅州客商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立足于梅州金融发展的金融机构,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和综合授信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
2.相关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将按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所办理业务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日常结算(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其中存储和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 10 亿元,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额度不超过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款、日常结算和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未超出上述审议额度范围。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就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和综合授信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和综合授信业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和综合授信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根据《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需要,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审慎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在有效期届满前履行审议程序审议额度。
二、本次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利率波动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等。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在有效期届满前履行审议程序审议额度。
四、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需要,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开展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五、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汇率、利率等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并对交易的可行性做出了分析,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报告》,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8,035,881.76元,明细如下表:
3.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803.59万元,将减少2023年度净利润8,803.59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8,803.5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为:一年以内计提5%,一到二年计提20%,二到三年计提50%,三年以上计提100%。
2、存货跌价减值: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商誉减值: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已确信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或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其中任何一项数值已经超过所对应的账面价值,并通过减值测试的前提下,可以不必计算另一项数值。
四、单项金额重大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应收账款
(二)、其他应收款
(三)、存货
五、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充分合理,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 月31日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 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 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 融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 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
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369,639.6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11,636,460.37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711,636,460.37元,实收股本931,643,74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公司下游产业链需求不及预期,覆铜板、电路板业务更为明显,公司产品单价同比降幅较大。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公司将继续聚焦高精度电子铜箔、各类覆铜板等电子基材和印制电路板(PCB)三大业务,坚持科技创新和降本增效,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
随着5G、IDC、新能源汽车、汽车电子等下游行业高速增长,下游需求不断升级迭代,市场对于铜箔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新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也不断丰富和完善现有工艺技术,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
(二)立足产学研合作,持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秉持创新发展的理念,坚持自主创新,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深化与上海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专项合作,与嘉应学院、广东科学院梅州产业研究院等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依托科研院校雄厚理论技术和丰富研究成果,助推公司工艺提升、新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进口替代。
(三)深耕优质客户,护城河不断拓宽
2023年,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需求保持高增速,以及5G、IDC、光伏、储能等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紧抓市场机遇,依托优秀的品牌影响力、良好的产品品质、稳定的交期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市场营销优势,大力开拓优质客户,持续优化客户结构。
(四)人才团队优化,探索合伙人机制
2024年,公司继续注重高质量人才引进,确保重点业务的人力资源投入; 公司继续关注核心人才培养,提拔任用管理及技术干部;公司将继续优化人员结构。
(五)内控管理进一步加强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运用内控政策和程序,确保公司能 有效运作;将加强内部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的问题和风险,确保公司运营的透明和合规;将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的供应链环节合规和风险可控,同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超华科技”变更为“*ST超华”;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证券代码不变, 仍为“002288”;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及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超华科技”变更为“*ST超华”;
3、证券代码:仍为“002288 ”;
4、实施退市风险、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4年5月6日;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披露当日(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5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23年度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如下:1 、2023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措施,努力消除风险、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 公司将持续并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办法、仓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将部门内部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并定期进行学习,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操作,确保业务的各个环节合规、合法。
2、 公司将持续完善并强化财务管理,加强收入成本核算的准确性,进一步提升业财一体化程度,做到业务端、财务端数据相匹配,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针对项目中包含业务,公司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后续业务各环节的核算和披露工作准确完整。
3、 采购部、销售部加强供应商及客户的管理,建立供应商、客户评价机制,对现有供应商、客户重新梳理、核对,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原有资金支付审批上完善管控审批等流程,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加强对大额资金往来的核查力度。
4、 对于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诉讼事项,将采取各项应对措施,积极主张公司权利,保护公司正当权益不受侵害,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5、 加强内控体系自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进一步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加强对内控相关制度的梳理、修订和培训;
6、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集中现有资源积极拓展新的业务方向,充分发挥核心业务优势,提高盈利能力。
7、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使其真正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和操作规范要求,特别要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3432838
传真:0755-83433868
电子邮件:002288@chaohuatech.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高精度电子铜箔、各类覆铜板等电子基材和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近年坚持“纵向一体化”产业链发展战略,并持续向上游原材料产业拓展,目前已具备提供包括铜箔、半固化片、单/双面覆铜板、单面印制电路板、双面多层印制电路板、覆铜板专用木浆纸、钻孔及压合加工在内的全产业链产品线的生产和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产品服务,是行业内少有的具有全产业链产品布局的企业。公司聚焦信息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纳米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致力成为全球高精度铜箔产业这一战略新兴产业中金属新材料细分市场的“工业独角兽”。公司主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产品介绍
(二)经营情况
2023年,国内外电子消费市场消费降级,公司所处产业链受到一定冲击,下游产业链需求不及预期,覆铜板、电路板业务更为明显,公司产品单价同比降幅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668.70万元,同比下降60.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36.96万元,同比下降60.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375.99万元,同比下降27.7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提升39.26%。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
随着5G、IDC、新能源汽车、汽车电子等下游行业高速增长,下游需求不断升级迭代,市场对于铜箔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把握市场机遇,保持产品领先水平,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3,130.96万元。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新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也不断丰富和完善现有工艺技术,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
公司开发用于5G通讯的RTF铜箔的已实现量产,并获得多家客户认可,进一步提升性能,向高端化迈进;VLP铜箔已小规模生产,目前正持续推动量产进度。锂电铜箔领域,公司自主开发的4.5μm锂电铜箔产品已成功量产并投入下游客户使用,产品性能已满足市场高端产品的要求,6μm高强、高延展锂电铜箔也取得性能突破。同时,公司对HTE、HPS等产品的现有生产工艺进行了改良优化,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也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公司研发的挠性板用铜箔实现量产并批量投入市场应用;此外,公司不断加大高频高速PCB用极低轮廓电子铜箔、载板用极薄铜箔及3.5um极薄锂电铜箔等高端产品的研发力度,丰富高端领域产品结构。随着公司研发创新能力的不断强化和升级、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以及技术体系的不断更新和提升,公司已形成与下游行业发展相匹配的核心技术,充分满足各种特殊新材料对铜箔的定制化需求,推动公司客户结构持续向高端聚拢。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创新,瞄准高端领域,力争实现“进口替代”。
2.立足产学研合作,持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秉持创新发展的理念,坚持自主创新,同时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深化与上海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专项合作,与嘉应学院、广东科学院梅州产业研究院等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依托科研院校雄厚理论技术和丰富研究成果,助推公司工艺提升、新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进口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联合科研院校、产业链合作伙伴申报创建高性能铜箔研发中心并获批,并联合多家公司共同组建广东铜基箔材科技创新有限公司,致力于整合铜箔行业创新资源、加强产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同时还积极参与国家高性能铜箔科研攻关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此外,公司持续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人员进入高校进行培训、交流,壮大公司研发队伍,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3.深耕优质客户,护城河不断拓宽
2023年,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需求保持高增速,以及5G、IDC、光伏、储能等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紧抓市场机遇,依托优秀的品牌影响力、良好的产品品质、稳定的交期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市场营销优势,大力开拓优质客户,持续优化客户结构。
公司与景旺电子、胜宏科技、中京电子、博敏电子、南亚新材、兴森科技、奥士康、依顿电子等国内众多PCB领域头部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浇筑双方合作的坚实基座。公司的原材料取得了一系列终端客户的产品认证,例如飞利浦、东海理化等。目前,公司客户群已覆盖了国内外大部分PCB、CCL上市公司和行业百强企业,下游优质的客户同时也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开拓锂电铜箔市场,为公司发展打造强劲增长引擎。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孙公司梅州超华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落地进度奖 6,324,000元。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会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6,324,000元。本次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先生因广东超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成为共同被告,经法院审理判决梁俊丰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股票被依法强制执行,在二级市场进行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强制执行梁俊丰持有的公司股份9,316,400股,对梁俊丰先生剩余未变卖的公司股份683,600股,兴宁市人民法院不再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的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3、2023年12月7日至12月8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先生持有的6,483,356股公司股票因合同纠纷,法院裁定后执行拍卖。最终6,483,356股以28,632,844.86元竞价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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