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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及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及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计划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4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80万元(含)。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部分董监高及管理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2,783股,累计增持金额为5,320,066.91元,已超过本次计划增持下限,未超本次计划增持上限。

  2023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及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人员计划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愿增持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部分董监高及管理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2,783股,累计增持金额为5,320,066.91元,具体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公司董监高人员:董事长吴亦竹,董事、总经理姜海龙,副总经理廖宏楷、张超树、林国营、李爱民,董事会秘书赵子艺,上一届职工监事田丰、郭斌。

  公司管理人员:纪委书记何胜伟,总工程师高新华,总经济师李书杰,四级职员高星,首席技术专家刘石。

  2、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3、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3、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增持股份的金额:

  

  5、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6、实施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实施期间,公司及增持主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注:(1)表中增持金额数据保留两位小数,为四舍五入数据;“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2)田丰、郭斌是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的职工监事,因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3日完成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田丰、郭斌已于2023年11月23日离任公司监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3)首席技术专家刘石未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系通过其配偶樊晓茹女士的证券账户买入。

  (4)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持续看好,总工程师高新华实际增持金额超过本人承诺上限112,090.00元。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未进行内幕交易,未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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