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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98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889号安德利大楼10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的情况:

  

  出席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王安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根据亲身或委托代表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的日股股东所持的股份总数计算,15,340,000股表决权股份对本议案投了弃权票。其中,15,340,000股表决权股份由Mitsui& Co. Ltd.(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持有,Mitsui& Co. Ltd.(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为公司关联股东,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在计算本议案票数时,其持有的15,340,000 股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发行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的10%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的10%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的10%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烟台霖安商贸有限公司(简称“霖安商贸”)持有本公司4,005,85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霖安商贸已将所持本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委托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行使,本表格披露的有关数据未包含霖安商贸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4、5、6、7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通过;议案8、9、10、12、13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通过。

  2、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类别股东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通过。

  3、涉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应回避表决的股东为Donghua Fruit Industry Co.,Ltd.、山东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烟台霖安商贸有限公司、China Pinga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成都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Mitsui & Co., Ltd.(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弘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孟扬、陈星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及备查文件

  1、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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