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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二)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批准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一、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使用部分自有资金1,000万元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企业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理财计划属于非保本型且不保障理财收益,产品风险评级根据招商银行内部评级为稳健型。到期收益率由本理财计划实际投资业绩决定,上表预期年化收益率系参考招商银行在本次认购前公布的业绩基准。

  二、 委托理财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产品主要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本金和收益(如有,下同)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

  2、管理人风险: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如有)、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下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如因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和相关投资顾问违背相关协议约定、处理事务不当,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持有期限将相应延长。

  5、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理财计划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6、再投资风险:由于招商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持有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可能导致投资者丧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风险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报告;

  4、选择投资产品须同时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等条件。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批通过。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60,5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记录。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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