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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委托持股3%以上股东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永盛”)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联众永盛接受委托,于2024年4月30日向董事会出具了《关于提请增加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以下简称《函》)。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众永盛持有公司股份22,528,000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超过3%,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收到《函》后将该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锐视二期大楼一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王颖秀女士、苏秉华先生、林俊先生将分别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事项无需表决。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第1-10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13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第1-11项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12-13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8:30-17: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锐视。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申雷,联系电话:0756-8598208,传真号码:0756-8598208-802,邮箱地址:security@raysharp.cn,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①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①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908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5)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六、 备查文件

  (一)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关于提请增加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七、附件

  附件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42

  2.投票简称:安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内容的相同)。2.填妥并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登记时间内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附件3: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为代理人)代表    □本人□本公司   出席贵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    □本人□本公司   于下表所列示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    □本人□本公司   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代理人   □享有并且可以□不享有且不可以   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本人□本公司 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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