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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2.19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15,005,011股的比例为0.8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99元/股,最低价为11.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34,189.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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