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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退休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杨军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书面报告。杨军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杨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杨军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上述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8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10月27日,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拓生物”)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音龙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以及《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09,838股,占公司总股本106,666,667股的比例为1.978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48元/股,最低价为22.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30,164.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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