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刁伟民先生、纪常伟先生、朱冰女士共同提交的《督促整改意见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促整改意见函》具体内容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就相关事项发出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我们三位独立董事对此高度重视,本着勤勉履职、严格尽责的工作态度,专门召开了独立董事会议,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券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开展了详细的调查核实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们三位独立董事提出以下督促意见和整改措施,以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及时回复问询函:
我们督促公司全面、准确、及时地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内控审计报告涉及否定意见事项的问询函》以及《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二)强化与改善内控制度:
在过往履职期间,我们独立董事多次通过现场调研、远程交流(包括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敦促管理层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在此,我们建议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内部控制缺陷。同时,聘请专家对公司现有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和积极整改,特别是加强资金审批以及对外担保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纠正违规担保行为:
近期,我们了解到公司存在未经适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的违规担保行为。对此,我们要求公司立即停止此类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和纠正,确保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我们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确保公司持续、健康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公司在上述方面的整改进度,并计划在发函后不定期到公司经营场所督促和检查上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确保公司的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我们期待公司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取得实质性成效,以实际行动回应市场和投资者的关切。”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的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事项的整改工作。同时将持续保持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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