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90元/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90.00元/股,最低价格为169.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7,627,75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14.27元/股,最低价格为167.0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1,878,36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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