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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累计已回购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12月8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6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57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55%,购买的最高价为19.25元/股、最低价为17.3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65,418,2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69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16%,购买的最高价为19.41元/股、最低价为17.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6,439,95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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