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2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28,88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8,664,000.00元(含税),共转增股本54,129,6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83,009,6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28,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2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8,88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3,009,6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4年5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4月30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股起始交易时间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13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83,009,600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965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九、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姚芦玲

  3、咨询电话:0575-87602009

  4、传真电话:0575-87382768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9日和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内,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88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28,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2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0日,除息除权日为:2024年5月13日。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7.96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40元/股-0.3元/股)/(1+0.42)≈27.96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96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15,307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0.39%;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57,654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0.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华纬科技重庆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在重庆市渝北区投资建设“华纬科技重庆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亿元人民币,包括对项目的一切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4年4月30日,公司与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华纬科技重庆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签署后,双方将按照约定积极推进本次项目投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协议的实施事宜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2、本项目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产周期、项目产值、税收贡献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并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鉴于项目建设过程、相关报批等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的延期风险;同时,未来市场情况受到国家政策、产业政策及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无法预测的原因等不确定因素,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华纬科技重庆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