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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4-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前次于2024年2月5日完成人民币10亿元A股股份回购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临2024-012的相关公告),为进一步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利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3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但受限于A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2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9,146,107股,占公司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31%,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47.8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41.2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400,961,667.65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15,665,333股,占公司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53%,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58.6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41.2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732,075,907.5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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