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霞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费伟,其分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53,519,900股、4,440,000股、8,554,696股,回避股数共计266,514,596股,其持股数未计入有表决权的总股数,本次议案审议通过。
2、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阮婧怡、韦香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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