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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8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65,682股,占公司总股本89,603,310股的比例为1.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50元/股,最低价为17.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7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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