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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楼C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宪棠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因工作原因,监事周耘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徐文超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9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其中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雅雄、刘亚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9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07.9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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