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截至2024年5月6日,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2.54元/股,最低价格为19.88元/股,回购均价21.24元/股,回购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167,647.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向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是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420,0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及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出售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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