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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4日收到烟台市正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城投”)提交的《关于提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正大城投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向公司将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正大城投持有公司67,196,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提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请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大城投持有公司67,196,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024年5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股东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4-04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4日收到烟台市正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城投”)书面出具的《关于提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四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5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股东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大城投持有公司67,196,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1、 本次会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 上述议案除议案2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4年5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 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2。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 关于提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5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YPERLINK “http://wltp.cninfo.com.cn/“ http://wltp.cninfo.

  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4-04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86,证券简称:*ST 东洋,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经核查,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出现第一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对公司在相关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描述。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4-0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4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8人(公司收到股东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件,根据要求需要尽快召开本次董事会,王帅先生因会议通知时间较短,无法完成内部审批流程,故不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代行)黄治华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方海洋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版)》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5月修订版)》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四项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及《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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