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铧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杰(天津)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杰投资”)持有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股份10,154,542股,持股比例8.85%。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数量,已于2023年9月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奥浦迈于2024年5月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杰投资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天津华杰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80,676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9%。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公司股东华杰投资因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涉及减持计划的披露。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股东华杰投资具体承诺情况如下: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华杰承诺:
“(1)持股意向
本企业作为奥浦迈的股东愿意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长期持有奥浦迈的股票。
(2)减持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减持方式
本企业将按照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奥浦迈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奥浦迈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2)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奥浦迈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若在减持股份前,奥浦迈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奥浦迈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约束措施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奥浦迈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奥浦迈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或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华杰投资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华杰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56,7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4,772,460股的比例为0.9207%,最高成交价为5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88元/股,成交总金额合计46,605,916.1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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